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继2009年清理积案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之后,今年元旦假期刚过,由院领导亲自指挥,顺利执行了一起户县信用社等申请人申请执行西安恒事达化工有限公司、西安户县轻化电线厂借款案。日前,随着价值1650万元的厂房设备移交买受人,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2008年8月,西安恒事达化工有限公司、西安户县轻化电线厂因法定代表人去世,企业经营陷入瘫痪状态,无能力偿还债权人的全部债务,债权人户县信用社等单位和个人申请法院对厂房及设备进行变卖。户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案,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具体执行工作,提出了稳定大局,全力保护企业职工权益,同时兼顾大、中、小债权人利益的执行原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依照法定程序成功对被执行人的厂房及设备进行了变卖,所得款项达1650万元。元月7日,在该院的监督下,被执行人与买受人顺利完成了厂房和设备的交接,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