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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路一立交”世行贷款项目是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大建设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拉大城市骨架、优化交通网络体系、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县城区世行贷款项目新城路、东城路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3 n5 v9 D6 J1 [" s# j/ e! o 一、世行贷款项目新城路、东城路规划建设范围为:
. c1 ]; r2 _; f2 y" b5 c H# D 新城路:该路为城市东西向道路,西起经5号路,东至经7号路,长513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
! U1 y8 P5 B7 Q4 W) `- R 东城路:该路为城市南北向道路,北起吕公路,南至新城路,长2045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
# k8 k C# j7 u2 G* P& t8 X 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 H, G: f3 Q6 R4 J 二、新城路、东城路规划控制范围为:以现有道路中心向两边各辐射40米。
! [5 G& D8 a6 o) N( N# ] 三、“四路一立交”世行贷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由县世行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政策予以妥善补偿和安置。具体实施以批准的征地拆迁安置方案为准。
! k1 G) o& H) r3 }4 L: X! Z 四、县发改、国土、建设、文体广电、电力、电信、水务等部门及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四路一立交”世行贷款项目新城路、东城路的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 M- d ^$ G, o8 l/ A
五、严禁在规划控制范围内挖坑取土、修建渔塘、种植树木、开挖沟渠、埋设管线、堆放砂石、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活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暂停办理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等手续,暂停核发营业执照。( s- I/ u8 |. D' R
六、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本辖区群众的宣传引导,提高群众认识,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n" @9 Q1 d9 r
七、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在规定的时限内达成征地拆迁协议。对在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抢栽抢种经济作物和改变种植条件来增加赔付费用的欺瞒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扰乱征地拆迁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拆迁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 N' [! `% Q0 r3 M$ c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J5 _5 u* b+ i2 A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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