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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胳膊老腿 于 2012-7-25 21:4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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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同事在煤电公司附近办事,出来时发现电瓶车不见了,寻找未果。本以为已经丢了再也找不到了,(在余下丢自行车,电瓶车是再普通不过的事儿了)准备坐车回家。巧就巧在在出租车回家的路上竟然在余下的一家电瓶车修理店里看到了自己的电瓶车。赶紧上前索要,老板说他只是修电瓶车的,别的不管!来修的人也不承认!于是报了警。余下分局的人很快赶来,经过调查果然是一伙(三个人)偷车人。呵呵,说到这里大家觉得这也没什么吧,戏剧性的事情就在破案以后发生了。本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了结了,但余下分局的一位民警同志(据说是个警长),刁难我们这个同事。说:如果拿不出来发票也可以怀疑同事的车是偷来的。由于,车子已经买了很多年,发票早已找不到了。同事就说,我身上的3把钥匙,能打开车上的三把锁。如果不行,我还可以去单位开证明,或者是找同事证明都可以。他们不同意(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车子就是我们同事的,只不过没有给行点好处,不轻易给你)同事火了,在公安局和那个警察吵起来,警察扬言要把同事铐起来,最后被劝解了。不欢而散。后来,我同事刚好认识户县公安局的领到,是直接管辖余下分局的。电话后第三天,归还了车子,而且还赔了修车费。( S- x* o/ ?' j) }' ?9 R: G
我想,多亏同事认识户县的领导,不然也不会那么轻易就拿到电瓶车,为了这么小一件事情,都需要至少来上一条烟,不走这个“程序”的话,事情就非常难办,长此以往,老百姓的利益谁来维护,还有没有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的“人民公仆”了。+ b6 f+ m K1 i' J" W
按照常理,拿着纳税人的钱,身为警察,为民除害,伸张正义是天经地义的事。反而成了他们利用职权索要贿赂的渠道了!试想一下,如果是我遇到了这事,为了尽早拿出自己每天都要用的电瓶车,一定会按照他们隐晦的暗示买上一两条烟,花费应该在200元左右,把这事儿了结了。所以,虽说是后来闲聊的话题,但我真的觉得很心痛。小小的余下都是这样放眼,惠安厂,电厂,户县,西安甚至更大的职能部门也许都会是这样!我只能仰天长叹:可怜的小老百姓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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