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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有279个住宅物业项目未晒账单 专项执法检查随即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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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19: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自2012年起,物业项目收支情况报告采用网上填写,现场公示的形式。物业服务企业在4月1日前登录《北京市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填写物业项目收支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2012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并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报告书在住宅物业项目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日。
  A  U( J- d+ K9 e$ o  T
+ n( {' X' Y9 F7 I7 r& ^  今年,我市共有3578个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住类物业项目进行物业项目收支情况的公示工作。目前,尚有279个住宅物业项目未登陆系统填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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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将于2012年4月1日起,对辖区内未完成收支情况公示的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物业项目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达到公示要求的,将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物业项目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系统,拒不纠正的,及时向社会公示,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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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d+ u) m/ ^" D% ^  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质询,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4 j( v% g+ p+ k+ K

, g; w  d+ ~4 y  z+ @1 e, M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示广大业主,当物业服务企业出现以下情况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投诉:公示报告格式不正确,首页没有条形码;公示内容不完整,收支报告、合同履行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没有全部公示;公示时间不规范,未按要求公示15天;公示地点不规范,没有在住宅物业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等,投诉邮箱:bjwyjb@163.com">bjwy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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