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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食品从业者办健康证不查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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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新人进步奖

发表于 2009-9-26 10: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食品经营户在省疾病控制中心体检时,将不再被要求查乙肝,而只检查甲肝、戊肝,这意味着食品从业人员持续十多年的乙肝体检正式终结。
  记者昨天从省疾病控制中心获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省疾病控制中心体检科负责人赵稳民介绍,国家新近公布执行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不再包括患乙型病毒性肝炎者。而在此前,食品行业体检时乙肝属于必检项目,且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获得此类健康证。本月起,省疾病控制中心遵照以上国家新法规,在我省率先对体检项目进行了调整。截至昨天,在省疾病控制中心体检科体检中,大约有十七八位乙肝病毒携带者已经领到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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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记者了解,乙肝病毒是不会通过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播的,主要传播途径有三:血液传播;母婴垂直传播;性传播。所以日常接触如握手、拥抱、一起工作、吃饭等一般不会传播乙肝,完全没必要谈肝色变。避免乙肝感染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注射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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