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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苍上煤业公司瞒报矿难赔死者郝海峰80万被网友捅出
. s, _( s& d: R# D+ V. X1 b[查看/发表评论] 来源:独家标题首发 作者:新闻第一线 时间:2011-07-04 点击:161; [& I4 V2 U: h4 V6 M
国务院明文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瞒报谎报将从重处罚。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枕头村群众举报称:2011年6月30日,尧都区煤炭运销公司苍上煤业公司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公司为逃避责任和遇难矿 . Y& |! n# c. ^( Y2 U
“ 国务院明文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瞒报谎报将从重处罚。”近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枕头村群众举报称:2011年6月30日,尧都区煤炭运销公司苍上煤业公司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公司为逃避责任和遇难矿工家属私下协商赔偿事宜,并对事故进行了瞒报。5 y! a2 _" Y+ t
7月4日本网对此事进行了调查。2011年6月30日凌晨3:40分左右尧都区煤炭运销公司苍上煤业公司确实发生一起运输大巷冒顶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矿工不幸遇难,死者名叫郝海峰,现年41岁,身份证号:142635197109101014,家住: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枕头乡枕头村166号,赔偿约80余万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爷说,郝海峰可怜啊!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家的儿子,就这样没有爸了,虽说赔偿了约80余万元,但是再多有什么用呢?人都没有了,以后谁来照顾这两个可怜孩子呢?
# l9 b' B1 |6 @, P W- x8 _0 f: c 尧都区煤炭运销公司苍上煤业公司无视瞒报事伤亡故暴露了他们蔑视国家法律和政府监管、违法顶风做案的严重问题,这些都是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如果不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后果将不堪设想,矿工的生命时刻会受到死神的威胁。
% I& u. R& l. }0 b% |) s% c. D 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报1小时内,需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报告。县级安监部门要将事故逐级上报,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应一直报送至国务院。发生事故的单位若谎报或瞒报安全事故,可对其处以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年收入60%—1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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