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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140万买冤死矿工赵志平一条人命
& z; {3 [9 e4 w$ n' O5 [: {党中央、国务院,山西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且在血泪矿难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强调,加大对煤矿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尤其是矿难瞒报事故更应严厉处理。然而,这样的政令却在山西长治成功集团联盛西掌煤业那里,只是一纸空文,而且顶风瞒报。
$ R1 R$ Y' N$ Z* W3 I8 c# E5 `( h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举报,于2011年5月15日,山西长治联盛西掌煤业发生一起煤矿事故,至今瞒报。8 u0 A9 C, ~' r- d/ S' \9 P2 v
据了解,死者:赵志平,现年45岁,系长治县西水镇西村村民,家中排行老三,上班时被罐笼拍死。。4 ?2 f8 I( z" O
事故发生后,长治联盛西掌煤业赔付死者120万元,丧葬费20万元,共计140万元,死者于2011年5月24日下葬入土,并将死者草草下葬至离袁家不远的路正南方,一条鲜活的生命从此在人世间消失!6月15日上报西火派出所死亡信息,6月30日注销该死者户口。
5 M$ X: x; C+ U( {, M( o: U* A) h 据调查,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隶属山西长治成功集团,该煤业目前是基建矿井。在山西省进行煤炭资源整合之时,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被山西长治成功集团整合,山西政府整合煤炭资源其目的是减少矿难,然而让记者不解的是煤炭资源整合之后,矿难仍是层出不穷。+ X9 a/ c% [. N8 ^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Y8 ]8 e$ g) s' l" h& ?
据知情人告诉记者,这起事故发生之后,长治联盛西掌煤业只是采取和死者家属私了,并没有向长治市安监部门上报,而长治市安监部门也没有进行有效监督。
2 K7 D. a2 i. g" _& t 在问责机制越来越健全、惩处力度越来越大的大环境下,煤矿为何敢漠视生命,顶风而上瞒报事故?我们不禁要追问,这瞒报背后是否还存在腐败问题?是否有“保护伞”在起作用?是否有“官商勾结”?这中间究竟隐藏者什么不可告人的猫腻呢?' ~" e( i, m8 T' x
作为长治联盛西掌煤业有限公司,瞒报事故的“收益”大于“成本”。矿难发生后,矿方宁愿花钱将事故“摆平”,也不愿意上报,是因为一旦事故曝光,就要停产,甚至一个地方的煤矿都要进行安全生产整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k; x; R! y0 @$ s/ y
对于矿方来说,这种“损失”是他们不愿意接受的,更重要的一方面,作为当地官员,尤其是相关领导,事故责任的追究直接关系到责任领导的“乌纱帽”。4 |3 r) p; T& t9 e0 l& A; E
那么,山西长治成功集团作为一个地方大集团,不仅仅是只注重经济效益,更应该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责任感。但是山西长治成功集团下属长治联盛西掌煤业瞒报矿难,并把安全生产当儿戏、漠视矿工生命,难道是真有“官商勾结”?难道是真有“保护伞”保护?难道是真有腐败问题?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b+ I$ _$ }$ m+ H$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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