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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陕西户县余下镇灵山寺村进行一场非常规选举,据群众举报选举委员会违规成立,在没有选举委员会主任和2名选举委员缺席、脱离村支部监督下进行,村民多次且强烈要求推翻违规选举委员会,镇政府不顾村民诉求,依然进行选举,
# S3 _1 h8 A: H$ a& D( E# s" e9 f3 X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法;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K! g6 A _4 v
(一)利用工作之便操纵选举。
# P% b5 m! V# p2 e (二)参与贿选、或者伪造选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
, {0 {- S* l/ e" Z* W! W. a. n (三)偏袒竞选的任何一方。 % G+ R+ ?& o: X
(四)威胁、恐吓选民,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R' h2 N- Z$ C% e* a
(五)传播封建宗法思想,煽动宗派情绪,散布流言蜚语,中伤他人。 , M# g* |+ ^! S" R2 c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应当依有关程序罢免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4 f1 V; M- p: X+ y. x+ N
由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灵山寺村选举委员会成员明显参与贿选,也可以说选举委员会成员大多是违规进入,那么他们所定的选举日和所操作的选举也是不合法的,选出来的村长也是不合法的,镇政府视而不见,且不顾民意一意孤行,其用意何在...... + N, }4 O5 `1 h' [ V-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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