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陕西户县余下镇灵山寺村进行一场非常规选举,据群众举报选举委员会违规成立,在没有选举委员会主任和2名选举委员缺席、脱离村支部监督下进行,村民多次且强烈要求推翻违规选举委员会,镇政府不顾村民诉求,依然进行选举,/ L" P) z9 p8 k6 Y( ?! C% W
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法;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6 x" ~; c( M4 _
(一)利用工作之便操纵选举。 8 N2 w% ~4 I" p5 ^
(二)参与贿选、或者伪造选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
! p% R5 b# ]0 ?! y3 J% p( m (三)偏袒竞选的任何一方。
1 n7 Z. I# u1 E1 U (四)威胁、恐吓选民,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9 t+ p9 T& _5 @% r0 c; X
(五)传播封建宗法思想,煽动宗派情绪,散布流言蜚语,中伤他人。
3 F: Z' H3 ?) D/ Q1 y2 P( r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应当依有关程序罢免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 m2 `$ N1 q; o6 t3 e
由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灵山寺村选举委员会成员明显参与贿选,也可以说选举委员会成员大多是违规进入,那么他们所定的选举日和所操作的选举也是不合法的,选出来的村长也是不合法的,镇政府视而不见,且不顾民意一意孤行,其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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