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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15: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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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骗购经适房将追缴与同地段商品房差价款
西安 (论坛)市今年将开工建设2万套经济适用房,为保证经济适用房分配的公平性,西安市房管局日前表示,西安市将对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严格认定,凡发现骗购经适房的行为,将追缴其与同地段商品房的差价款。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在销售时明码标价,其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按照西安市对经适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西安市鼓励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房,以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得出租。经济适用房的项目建筑实施单位不得将经适房销售给未经购买资格审核的家庭。
西安市房管局强调,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适房的个人,由经适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补交经济适用房与同地段商品房的差价款。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同时,西安市房管局要求,经济适用房各开发企业要在7日12时前,将详细的楼盘信息上报房管局。这些上报的信息将于近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市民可随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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