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信息港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森林防火
查看: 1469|回复: 0

男子喝醉酒走错门将女邻居当贼打 被告上法庭

[复制链接]

77

主题

256

帖子

335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3352

优秀版主靓妹or帅哥灌水天才幽默大师新人进步奖论坛元老小有名气知名人士 著名写手职业作家知名作家论坛精英

发表于 2011-6-24 13: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喝酒误事也惹事,绥德一男子晚上醉醺醺回家,没想到进了对面邻家的门,一看“自家”屋里进了陌生人,还胆敢推搡自己,于是乎,三拳两脚,错把芳邻当贼打了。 & E% D2 Y9 ?2 ?, z& Z

2 |* `: @9 c4 {7 K" D" M  31岁的马艳 (化名)与36岁的雷明(化名)是绥德新店乡一个院子的对门邻居,但平时往来不多,只是见面打个招呼。去年10月6日晚9时,贪杯的雷明喝多了,摇摇晃晃地走回大院。走到对门马艳家门口就“回家”了,可踢开门一看,“自家”屋里有人在看电视。 4 ~6 w: l0 g! ~6 {% g

3 k: e( v. y6 u2 J& p3 I  由于老公在外地,独自一人在家的马艳,一看酒气熏天的雷明竟踢开自家门,站起来连说带骂把雷明往外推。雷明当时就火了,于是边喊捉贼边拳打脚踢。
4 {# K- i1 D: I( [  \/ Z8 h' \  G0 w. j
  闻声而来的邻居们一看,醉醺醺的雷明在别人家屋里喊捉贼,还把女主人打了,连忙报警。当晚,当地派出所民警将醉意朦胧的雷明带回所里,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的治安处罚。受伤的马艳出院后,一纸诉状将雷明诉至绥德县人民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5000元。
, R3 f6 }4 h# y3 {7 F2 \5 w4 J- Q* a0 C
  考虑到双方是邻居,以后还要相处,法官决定上门调解。6月20日,法官张玉侠在马艳家召集来双方。雷明认为自己已经被关了罚了,而在自家看电视莫名其妙被打的马艳觉得更委屈,双方一时争执不下。调解一上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雷明一次性赔偿马艳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670元,雷明当场鞠躬赔礼道歉。
( |  C! ]! d1 m; N$ F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