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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户县每年将设立1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按新增财力的3%逐年增加。对企业税金县上留成部分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法人,给予留县税收总额1%的奖励,最高100万元。同时,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向园区倾斜,每年争取的用地指标不低于1000亩。对当年荣获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和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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