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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妙家人放棄索賠償 留給藥家鑫父母養老
: c8 E& r% e& }: c2011年4月27日 04:40:47 大公報 2 v7 {" G, \8 V# A! [2 |2 |
留給藥家鑫父母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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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r/ H% a/ D0 ]) }5 K# K1 R( u【本報訊】據華商網26日報道,備受矚目的藥家鑫案一審判決後,民事部分四萬五千餘元的賠償引發不小爭議,認為「賠償太少」。4月25日下午,該案原告民事訴訟代理人張顯在自己博客上貼出《對藥家鑫案判決的立場和意見》一文,表示放棄追要法庭判決的賠償,並對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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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26日上午在接受華商網記者電話採訪時稱,按照此前預期,他們要求進行包括死亡賠償金、張妙父母的贍養費、張妙孩子的撫養費等合計共23.6萬,以及30萬元的精神損失費,「法庭對死亡賠償金等沒有做出裁決,法理上很難説通」,張顯表示,關於張妙父母的贍養費,法庭的解釋是「張妙父母未年滿60歲,並且具備勞動能力」,所以沒有做出相關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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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並在博客表示:就判決書中藥家鑫應向我們支付四萬五千餘元的賠償,我們也放棄向藥家鑫的追要。要求藥家鑫用生命為他的行為來贖罪,雖然,藥家鑫父母對我們淡漠無情,但我們還是考慮到對方的未來。我們自願放棄法院所判給我們的民事賠償,留給藥家鑫父母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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