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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个重要工作,可是宝宝生病了;明天要出差,带孩子的老人却说来不了了……这是许多职场父母经常遇到的困境。4 G1 W7 I2 @' K4 U, |: C$ [4 ^
如今,最新消息来了 日前,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里面明确提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
. Y; C- B5 y6 N- P" N( Y- Y" a8 O 10月27日,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4 C: C4 b. b. \8 u 陕西省司法厅称,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7日。
' \, E, ~1 x; l8 d- t" M记者留意到,《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5 o2 n: D3 Q0 i! U8 q
为了配套“三孩”政策,有一条关于“育儿假”的条文非常亮眼,也备受年轻父母的关注,这则条文内容为:
/ a. C+ l7 h7 _ N( \/ V2 x. H 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陕西省司法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