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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又聚焦网络参与《孝顺是美德》的评论。从博古论今 的涓涓细流到波涛汹涌的针锋相对,大有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文化风范。且“尚美”话题自然聚焦,并粉丝广泛,好奇之下也当了键盘侠:" j; d4 c( Y& L7 |# W
孝顺本无可非议,若把孝顺当做美德,再扩大化并炫耀就有问题了。. r6 i* _2 Q X! B4 M2 k
原本孝顺之善是一种社会性意愿预设及民族传统情感、愿望和期待。内涵有限,外延不能泛滥,更不能因孝顺而自标美德,否则就是对美德的扭曲,就是片面和虚伪的孝顺。
' \8 u1 |: A2 p 在社会潜意识里,美德是一种大众所推崇的高尚道德行为,它主要提倡一种自制的、积极的利他性态度。
, j( L1 [: D! J, I7 ^ 诚实和孝顺是道德的精华,提倡孝顺说明孝顺的基准线有所动摇,因此才产生被孝顺的期待。而孝顺父母是作为子女天经地仪的份内事,只能认可表彰鼓励,不可画蛇添足,更不能把孝顺自己的父母扩大到美德这个精神高度,这无异于是在潜移默化的宣传虚荣之对,减免义务之责,让一些“孝子”在孝顺这事上沽名钓誉。
" t2 |1 H0 W2 Q. l( x3 M6 e 孝顺的汉语词义原指爱敬天下之人,顺天下人之心的无私德行善为。后多指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的意志。孝顺现在应该理解为,孝敬赡养父母长辈尽心尽力,让孝道一代一代的顺下去。
/ c9 S) x0 N7 t& G* z 倘若对待社会里的鳏寡孤独者或生存能力有欠的他人真心善意的帮助、孝敬那才是品德高尚“感动中国”的人。, W! F" U3 O, [' S. q2 V
父母把自己的孩子从小呵护到取妻生子成家立业,这个过程都没有被广泛宣传或表彰到传统美德的精神制高点,而是“无为”的标配到为人父母的公理之中。' X, ]0 H1 t8 I7 M) E& |9 u
如果说抚幼赡老是传统社会天经地仪的良性循环,那么,孝顺就是法制社会权利和义务对等,社会进步,秩序稳定的基本要求,是法律的底线,是道德层面的普遍遵守和出罪依据。所以,孝顺赡养自己的父母就没必要戴上崇高的光环! 若做不到孝顺善待自己的父母那才是人性的泯灭。如果连“孝顺”自己的父母也被认为是一种美德,弃不是小题大作,倡导虚荣,把普遍当特殊,再把特殊进阶为公理,这不否合逻辑,也泛滥了公理,否则这与坚守自盗有什么两样!难道养护自己的孩子还要颁发助人为乐的精神奖吗? 这是否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抽象肯定和具体否定?
# Z7 X5 R1 k# s# o B( q1 M: z- ~ 父母怀胎十月,到孩子出生,从襁褓到牙牙学语,从小学到大学,从工作结婚安家,每一个阶段,哪一个环节父母不是这种全心全意全天候全方位,毫无保留的去做呢?而这种无条件的付出,还做到了爱子过身无须提醒的自愿自觉……
: L: L; ?; H# i8 b2 b 因此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关系就是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割的互换关系。 P6 o: @8 u* q( w& R- f
动物也知跪乳、反哺回报,人如做不到孝顺父母,弃不如动物。0 p, K' C9 `& L2 a1 s- `
天性如此,不可违,无需要任何理由,无需要任何解释,血缘关系,就是唯一的充要条件!
s0 x7 ?' H3 h5 |/ s: R2 `3 b 所以孝顺不是美德,是本该如此的事,是期待和愿望的落实,符合天道自然、人情法理,否则,那就是耻辱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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