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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费者张女士:2009年2月28日我在人人乐现代城购买了由思念公司2008年12月4日生产的金牌猪肉荠菜水饺。在3月31日打开水饺内包装后,居然发现水饺上有一个已使用过的创可贴。我随后与超市取得联系,在超市人员的帮助下,我才与思念公司取得联系,思念公司也表示愿意赔偿我10袋的水饺。我认为水饺里有创可贴是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我已经对这个产品失去信心,对于赔偿10袋水饺的处理方案表示不能接受。我希望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获得十倍的赔偿金。在此请食品安全网上投诉中心给我讨个说法。
) t' _/ E$ q! K2 j j; n 处理回复:经值班编辑与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联系,深圳销售部经理陈小姐表示,已和消费者联系沟通,并按消费者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消费者150元的赔偿金。但对于水饺中为什么会出现创可贴这一现象,思念公司没有做更多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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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投诉信息于2009年7月19日在食品投诉专栏发布,但却于2010年8月23日遭到黑客恶意删除,现给予重新发布,请广大群众和媒体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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