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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20: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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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偷逃368万过路费案主审法官被免职”。( T" w2 B9 x* _
把问题归结为法官审查不严就了事,恐怕难服人心!问题的根本是天价过路费的产生根源。
3 q; P+ A5 r8 s7 A6 V K& ?+ N 1、这种过路费额的收缴是否确实存在?法官是否仅仅反映了部分事实?" a4 F$ D6 K7 |
2、高额的过路费的实际用途,在高速路行业已经成为一种高收入?
+ M# K, D/ n! Y 3、利益分配的不平衡、人为形成的社会收入不均造成社会不同阶层,成为社会矛盾的产生根源。是否存在值得商榷。
5 o" h, C9 ~; g& Z9 n% v7 [& c1 H 法官该免!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治标不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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