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将物业和业委会起诉到户县法院,家属出示法院传票 本报记者 李晖 摄 没按物业规定交纳暖气费,物业停止收取物业费并不再向他售电,无法正常生活的业主刘先生近日将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起诉到户县法院。 8 @( G1 H+ R6 ?& I/ P1 ]
业主:响应业委会但没电用 ( t) z( R3 |% U8 b( @/ z! I
2007年底,户县的刘先生搬进县城沣京路锦绣华庭2号楼。住到去年年底时,因为暖气交费的问题,他和小区物业公司发生了不愉快,并越闹越僵。“以前小区规定,如果暖气没通或业主不要供暖,就交30%的暖气费。”刘先生说,但去年,经常不在这里住的一家人想继续按30%交纳时,物业要他一定交清全部暖气费。 3 Y. I$ ~% j; A* L
按刘先生的说法,物业公司从今年元月开始不再收取他的物业费,并在4月份停止向他售电。4月27日,小区贴出了通知,“是以小区业委会名义发的,内容是与原物业公司脱离任何关系,业主所欠的所有费用都不要给物业交纳,否则后果自负,水电问题自行解决”,刘先生说,管理小区的是西安户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合同终止后并未与业委会续签合同。
3 i9 @9 R/ W% ?) s) I0 `- `1 r A 响应业委会的通知,但刘先生用电问题还是没解决。“找业委会,让我自己接电,可接了两次,物业给我剪了两次。”“和物业沟通了几次都不成,非要先交暖气费才给电。”刘先生的妻子说,除了七月份八月份没人住,从五月份到起诉时有五个多月都没电,上高中的女儿晚上只能点蜡烛看书。
0 v0 z$ U) _) i8 a }" |$ D. U 业委会:“不交费”是有道理的 2 z: T% c% d* l6 T( ?/ w
业委会负责人金先生介绍,与户平物业的前期物业合同已结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可以不再给该物业交费,“业委会的不交费通知是有道理的”。
( i- p) _7 o# T$ W8 {2 _; \ 金先生否认业委会聘其他物业公司的说法,“一直在(与户平物业)谈,可物业达不到要求,现在他们也不走。” 3 |2 l& z& ^+ H
物业:只要交费就可以买电 2 T2 R8 \" H) ]: m, ?
昨日中午,记者联系到户平物业负责人姜户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期满,业委会找到物业时,我们同意走,但还有些费用没结清”。 ) k: z) _- V+ M- M* ]$ U: G: E
谈到暖气费一事,姜户平说,物业规定,对没装修、没入住的高层业主收取30%暖气费。“他(指刘先生)住了两个月,然后找物业说,过年那个月住得少,要少交”,物业拒绝了这种要求。他还提到,在前期合同中,对不交暖气、物业等费用曾约定,如果业主拖欠,物业公司可采取限制服务等办法。
, I) s5 W8 D" c* u 对于业委会4月发出的通知,姜户平认为业委会“无权出这个,而且业委会是让业主自行解决电的问题,没说让私自接电”,姜户平说,“我已经接到了开庭通知,也聘请好了律师应诉。”
% O7 j6 T3 i2 n 说法:物业也可用诉讼方式维权
# K! X7 P! j2 X8 v- }$ ]+ z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振峰说:“虽然物业和业委会没有续签合同,但如果双方都在履行,可以视为原合同的继续。”朱律师说,“物业只是提供水电的代收代缴服务,无权因为费用等纠纷而拒绝代收代缴。”他认为,此外,业主不交物业等费用和停电造成业主无法正常生活二者之间,物业有义务选择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同时也可以用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利。本报记者 宁军 : a; i4 ?/ J. ]! s$ I.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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