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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曝光四种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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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21: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 曾利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出通报,曝光“辉瑞健脑回春丹”等4种假药,均为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或盗用合法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具有治疗疑难病等功能虚假宣传的产品。经该局核实,这4种未经批准注册的药物分别是: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为“中科院脑病研究中心”的“辉瑞健脑回春丹”,系利用伪造权威机构和知名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进行非法宣传销售。
+ E; s, e" ^5 Z4 r  ——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7062”的“复方通络醒脑胶囊”,其批准文号系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的名称及其生产的“天麻醒脑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8 P& o; S0 A/ Y5 H
  ——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60027”的“胆舒软胶囊”,其批准文号系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的名称及同名药品批准文号。# _6 D: k8 Y: Q5 a
  ——宣传网站地址为www.01051298764.com“强效牌腰息痛胶囊”,其系“清华大学附属疼痛研究院”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陕西君寿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君寿牌腰息痛胶囊”的合法名义。
; @: E+ e2 ]; ]2 B8 W. n$ p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辖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p/ M2 O; _- ^6 M3 C
  该局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并要求各地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依法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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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0-21 15:05:03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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