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0-5-27 09: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发老太太晚上摔倒便池旁5 r7 t! z/ ^- p
今年35岁的王女士是渭南人,几年前来到西安打工,在南郊一社区当了一名地下车库保管员。为了工作方便,王女士一家就在小区里一栋有些年代的“筒子楼”租了间房。19日晚10点,下了夜班的王女士回了家,看了眼正在做作业的9岁女儿,就出门去上厕所。
y) l; J; c+ J王女士说,当时她一推开厕所门,就看见邻居老太太躺在地上,“她头冲着第二个便池,身体朝上横躺着,老太太脚上的一只鞋掉了,拐杖也掉在墙边,嘴里还不停哼哼说‘我摔倒了’。”王女士回忆道,自己看见老太太躺在地上,根本没多想就赶忙扶起了老太太,把她送回家中。等把老太太扶到了床上,自己才回家拿电话,给老太太的媳妇拨通电话叫她和丈夫过来。! ?: G4 i, ?5 o4 {) o7 O( a
意外老人称“是她把我推倒了”( g. |5 q/ c* V9 P% [0 o1 C
20多分钟后,儿子和媳妇来到了母亲家,令王女士始料未及的是,见到了儿子的老太太否认是自己摔倒,并称是王女士从外面推厕所门时撞倒了她。
) A! i) @$ ?+ |4 W; K! f" e“老太太躺的位置距离门有一米多远,而且是头冲便池横躺的,从角度和距离看都不可能是我推倒的。”王女士生气地说。
" F9 q: Z; h" I
Z! x5 p x% o. K2 \1 N2 ?* y. b6 i 王女士说,自己放心不下,于是与老太太的家人一起把老太太送到附近的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说老太太没有发生骨折,只有些轻微的软组织损伤。检查和药费一共花了190多元,因为那会老太太的儿媳妇说自己没带钱,“让我先垫付一下,回头再给我”,王女士就出了这190多元。
1 u& L/ G/ x) P' A a& u
/ i% f9 l% F# C$ z+ x. Y1 V. x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试图联系老太太的家人了解事情的过程,多方联系还是未果。3 g, `! P" P8 e: j
委屈钱不重要,道理要讲清+ \" p( d) [8 f- z' p c, q8 H1 ^
事情发生后,王女士越想越觉得委屈,莫名其妙就成了推倒老太太的肇事者。于是,王女士找到老太太的儿子和媳妇理论,说“我只想知道一点,让老太太把那晚倒下的位置指清楚”。可令王女士意外的是,老太太的儿子和媳妇竟然火了,说:“小王你什么意思?这事就说不清,我妈她早就忘了,你钱也花了病也看了,事情就到此为止吧!”9 c7 z! f: z) E, h g# z A& y
他们走后,王女士气得直哭,“我和老太太平时处得非常好,我觉得她一个人寂寞,就经常找她一起聊天、看电视,她腿脚不方便,我还老帮她做点家务活。现在怎么就变成这样了!我整天教育孩子,要多帮助别人,让她帮老太太买东西,可我却落下了这结果,让我以后怎么教孩子呢?”
" N9 f# T" [& ?. i和王女士住在一栋楼的周女士说,老太太有脑梗塞,最近正在发病,还经常打吊瓶。两天前,老太太也离开了小区,回长安老家了。可想起这件事,王女士的心里还是不舒服:好心做了好事,却得到了这样的下场,今后再遇到类似事情,自己到底该如何处理?
7 O) a: g* N) v; B- I文/图 记者 袁玥& D( j! x g$ x- E. w7 S) Z F- p
记者手记
9 j, x5 K" I3 [' L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
0 K, t4 K1 t7 a9 A- c老人摔倒了,扶还是不扶?我们也许都记得,2006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彭宇案”,将是否该见义勇为这一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F& T$ d: [- r( \, E
2006年11月20日,青年彭宇在南京某公共汽车站好心搀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太太,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便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并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
@# o( N3 ^3 t* B# g5 c“彭宇案”发生后,甚至出现大街上遇见老人摔倒,无人敢扶,最终导致老人死亡的事。彭宇事件在令很多人寒心的同时也让人反思,雷锋精神是否已经逝去?彭宇案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这不仅关系到彭宇个人,更是关系到社会价值观的维系与传承。. F# ^0 Q! g$ H. }1 T$ v" c2 [
如果您在路上见到摔倒的老人怎么办?多数市民认为,还是应该见义勇为,但要注意方法,学会保护自己。对此,律师表示,市民在扶起老人和帮助老人之前,可以用手机拍几张照,或者录像、录音以充当证据。如果怕耽误救治时间,也可以找附近的人作证,留下他的电话,必要时充当证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