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贼 于 2010-4-21 17:4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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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C: n: {. ^8 H 4月1日下午,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对聚众阻挠高新区草堂科技基地建设、给户县投资环境和平安建设造成恶劣影响的雷建卫、张建春等两起案件的23名犯罪分子依法公开宣判,分别以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4年到6个月有期徒刑或拘役。 2009年10月21日,被告人雷建卫、周都红、关从来等为达到独揽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草堂基地南北八号路部分路段的给、排水工程中的土方工程,在西安纠集陈宝宝等7人乘出租车赶至工地,围住项目部正在施工的装载机,采取恐吓等手段,迫使司机将装载机开出工地,致使工程停工一天,造成损失约一万元。 2009年8月,户县建筑公司路桥分公司承建草堂镇李家岩新村旁的河滨路,被告人张瑞民等3人以“建李家岩新村时毁坏了原先的灌溉渠,要求将原灌溉渠恢复原状”为借口,先后九次组织人员阻挡施工,索取钱款,参与人员达130余人。8月26日,犯罪分子强行拆除了施工队的临时工棚,并哄抢了搭建工棚材料。9月17日,路桥分公司被迫撤离工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 2008年年底至2009年3月份,户县草堂镇草堂营村张建春、张瑞民等人故意散布谣言,蛊惑草堂营村七、八组村民数十人多次聚众阻挡西安市众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所承接途经该村的高压输电线路安装工程,在征地款已给付情况下,索取更高的占地“赔偿款”。迫于工期,经协调,西安市众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与张建春等四名被告达成“协议”,另外再赔偿占地费24000元;赔偿村民因阻挡施工的误工费每人次25元,共计10775元。 户县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处首要犯罪分子张建春、张瑞民有期徒刑4年、雷建卫有期徒刑3年。其他20人中,分别被判处2年和6个月有期徒刑或拘役。 宣判后,该两起案件的23名犯罪分子除两人表示上诉外其余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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