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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多万元诈骗款为何难追赃?) S |" m+ c1 c5 o( W9 \6 J/ \4 \ Q
哈尔滨公安机关侦破一起诈骗、非法吸储大案,赃款全部离奇 “被挥霍”8 o2 i# b5 d! [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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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电话:孙兆霞(身份证号:230102197201203721):15084666130,15104697555.
, a; F+ v# K5 g+ w3 X 周国源(身份证号:2301021195806031951):13945052688.& s7 c7 o% d# W: M2 ]
(我们深知诽谤和虚构违法,我们保证投诉材料的真实性,我们自愿为本文真实性和报道、发帖、转贴等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t+ I: H# x' H6 E; g “明明诈骗人孙江涛向亲友和相关利益人转移了大量资产,公关机关为什么不进一步调查追赃?”哈尔滨市民孙兆霞气愤地说,“案发已经一年多了,我被骗的3000多万元连一分钱也没有返还。现在讨债的亲友天天上门,我被逼得甚至想跳楼。”) W% n0 G& P. }8 U: O
像孙兆霞这样的受害者一共有20多人,他们都是哈尔滨一起巨额诈骗案的当事人。受骗本已是一场不幸的经历,但公安机关的选择性执法更让他们感到追回被骗财物的希望渺茫。
7 z6 ?9 N! R7 X: [! z$ @ “公安机关告诉我,被骗款全部都被挥霍了,追不回来,这根本不符合实际情况。”面容憔悴的孙兆霞哭诉道:“这些都是我和亲朋好友的血汗钱、养老钱,没了可怎么活呀?”, K$ U+ ]. y' z! a/ L9 A; W2 ?
近日,孙兆霞等人已联名向黑龙江省纪委反映情况,要求对这起案件追查到底。
+ {2 r7 }0 c6 Z. C9 Q 套中套 “甜头”其实是诱饵7 X) L! i$ O: }$ C8 n
42岁的孙兆霞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居民,做过房屋中介。2004年前后,她与小额贷款经纪人孙江涛结识。孙江涛与其同龄,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却展示出很强的办事能力。
x) @; I9 o) q 据孙兆霞讲,当时,孙江涛经常以倒贷的名义向她小笔短期借钱,一般借上几天就能归还,而且利息很高,5万借出一天就可以挣到200元。不仅如此,孙江涛还开车拉她到哈西,指称某栋楼、某块地均是其产业。这样一来二去,取得了孙兆霞的信任。
' ~0 P7 c, ]$ g9 R 从2007年起,孙江涛以收购银行不良资产和能买到便宜房子为由继续向孙兆霞借钱,同时以月息3分的利率向其返利。孙江涛还向她列了一张银行收购不良资产的清单,并承诺,这些不良资产出手后,挣了钱大家分,或者有好的房产或门市就给她留下。这样,孙江涛陆继从孙兆霞手分数十次拿走了2000多万元。
- A* \$ ?/ M6 O- p) r8 M 2012年,孙江涛说他在道里区临江花园有几套顶账房,可以以低价出手。为了让孙兆霞相信,让其哥哥孙海涛、司机高金龙带孙兆霞去看房。在孙兆霞和亲属支付了400多万元购房款后,孙江涛还向其提供了4套房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三联单收款凭证。0 t. N& D. j8 G3 f- ?& ]! ~
2012年7月底,孙兆霞打电话找孙江涛催办房屋入户手续,却发现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了。她拿着孙江涛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三联单到开发商处核实,被告之都是伪造的。孙兆霞慌了,急忙到市公安局三处刑侦一大队报案。
+ Q1 ~, ~1 D' @3 L+ I 经核查,从2007年至2012年,孙江涛一共从孙兆霞处借走2936万元,这是有借据为证的数额,还有拿完钱就走没来得及打借据的根本无法计算在内。其中,一大部分是她向亲戚朋友借的。- D+ q: K- G- r4 v, L
据警方介绍,这是一起特大诈骗案,涉案总金额达6000多万元,受害人多达20余名,孙兆霞是其中受骗数额最大的。) Q& v" \) o) w; Q/ V
案中案 诈骗牵出非法吸储案
5 ~# u1 S) \/ @% g* Y 正当孙兆霞焦急万分的时候,又一名临江花园房产的“债主”找上门来。他是周国源,原来,孙江涛也曾向他借过钱,并抵押了这套房产。
, e* P6 g4 {: c) B! P6 J) [ 周国源也是本案的另一受害人。他的遭遇牵扯到这起案件的另一被告人姜睿鹏。1 b, M% c8 o* m* M
2011年5月,周国源结识了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平房支行客户经理邓海涛,在邓的引见下,周见到了哈尔滨城郊信用合作联社龙园信用社主任姜睿鹏。姜称要拉大客户以完成银行存款任务,并承诺月息2分利。7 E" z' p/ }+ R" k, Q
当时,周国源问:“钱安全吗?”姜睿鹏说:“安全,我是银行主任一把手,你还信不过,何况还有抵押物?”并且向周出示了好日子酒店楼房的房产证、土地证、公章、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在姜的许诺下,周先后存入9笔总计836万元。这些借款均是姜以个人名义借的,并由邓海涛做担保。! l4 ?8 t$ }3 V
2012年6月,周国源因资金周转需要提出返还本金。这时,邓海涛说,现在姜睿鹏手头没有现金,建议周再出款200万元,把在香坊法院押着的土地证抽出来,这样姜睿鹏就能再从信用社贷款4000万元,把所有的欠款就全部还了,200万元算做借款,同样付利息。
- y+ j4 j9 Z# }( m. s8 r6 ] 周国源给姜睿鹏打电话讲明此事,姜睿鹏说:“你借吧,确实有此事,我姜睿鹏担保!”就这样,邓海涛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欠条,借款人孙江涛,担保人是姜睿鹏、邓海涛和孙江涛的媳妇梁艳娇。抵押物则是好日子宾馆和临江花园的一套房产。这套房产就是孙江涛曾“转给”孙兆霞的四套房子中的一套。为了让周国源确信无疑,邓海涛还特意拉他去房子看过一次。( p1 D0 r7 l6 v5 z! l
之后,周国源把200万元转到邓海涛名下的一张哈尔滨银行卡上。第二天,这笔钱就被邓海涛取走,卡内余额只留下31元。
4 M- S9 P# x& a% T2 w% g, z( H3 F1 U" V 直到8月下旬,还在等待还款的周国源突然接到警方的调查电话,他才得知自己被骗了,扣除收到了几笔利息,损失金额达973万元。
4 B8 _) \. A- C0 h" [* z 原来,2012年8月7日,姜睿鹏通过熟人来到市公安局便衣支队投案自首,此时孙江涛、邓海涛等人已经跑了。便衣支队找周国源核实情况后,他才知道好多人都像自己一样被骗了。“当时我脑袋嗡地一声,感到天旋地转,这些钱不仅是我做生意的周转资金,还有几笔亲友的钱。”周国源说,“正是贪心和轻信让我上了当。当时,我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公安机关的公正办案上了。”4 E* M8 v4 T" d; o
2012年8月29日,孙江涛被缉拿归案。2013年8月7日,哈尔滨检察院对孙江涛、姜睿鹏提起公诉。12月12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孙江涛实施诈骗24起,实际骗得被害人钱款共计6858.9万元;姜睿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698万元。
& I$ f( \ a4 B4 Y& B; K/ q7 ? 经法院判决,孙江涛犯诈骗罪、货款诈骗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姜睿鹏犯违法发放货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0万元。6 a+ h1 \6 N$ T6 f6 q
谜中谜 赃款离奇“被挥霍”* \0 p' q# E1 p
随着法院判决的结束,案件已告一段落,但对苦等追还所损失钱款的孙兆霞、周国源等受害人来说,他们所期待的公正结果并没有出现。# f; s' t4 a/ e8 r. b5 }/ h, [! A" A F
“据我所知,孙江涛用所骗赃款购置的大量的不动产,都转在其亲友名下,他归案前特意和妻子办了离婚手续,并将部分财产转至其名下。针对这种情况,司法部门为什么不深入追赃?”孙兆霞说,在2012年8月17日,得知孙犯案后,她将查出孙江涛和他爱人梁艳娇所拥有的房产证明和固定财产信息,以书面形式交到哈尔滨市公安局三处刑侦一大队二中队,此后一直督促公安机关迅速查扣保全这些资产,但公安机关始终不理。
+ A$ b1 n4 s# O% Q/ p; E3 A “不仅如此,在骗我看房子时,孙江涛的哥哥孙海涛、司机高金龙都出面了,他们明明是孙江涛诈骗同案犯,但公安局却不把他们抓捕归案,至今仍然逍遥法外,这不是明摆着在包庇嫌疑人吗?”孙兆霞说。
! R7 S& }, H0 g/ [' z 据周国源反映,与孙江涛、姜睿鹏一同诈骗他的邓海涛也至今逍遥法外。他曾多次去公安部门质疑为什么不抓人,但得到的答复是办案人说:“领导不批不能抓人,至今该人我们也找不到。”“这怎么可能,我打他手机还接呢。”周国源说,“他和孙江涛的妻子梁艳娇都是我的借款担保人,应属诈骗团伙,名下也都有资产,公安部门为什么不追究他们的责任?”8 f) c, I4 W, s9 [: x6 T) j& ^
更让孙兆霞、周国源等受害人难以忍受的是,在公诉部门提交的起诉书上,在24笔诈骗及非法吸储款的去向中,有23笔注明“赃款被其挥霍”,只有一笔20万元的诈骗款没有此项注明,并列邓海涛伙同犯罪。% ~8 K0 P# ^8 q6 L7 f1 r1 i
“6000多万元的诈骗款都被‘挥霍’了,这怎么可能?”孙兆霞说,“孙江涛自述其不赌、不嫖、不吸毒,那这些钱都哪去了?开庭审理时,孙江涛曾明确地向公诉人员表示,‘我的钱没有全部挥霍,你们定的说我挥霍了,那就是挥霍了,我还有啥说的’。他说这话时,我们旁听很多人都听到。”4 }" Y A P5 ^( l4 x
周国源告诉记者,他曾就“赃款被其挥霍”这一说法向法院一名办案人提出质疑。他称:“我们也觉得不对劲,但公安局做出什么菜,我们就吃什么,没办法。”
. O4 N; C) n9 y" I: e# E } 对此,孙兆霞说:“案件负责人市公安局三处刑侦一大队二中队队长杨卫东在侦查办理此案当中故意不去深究财产去向,我曾多次找他要求继续追赃,但他总是推诿塞责,不明白他为何要这样做?”' ]" M0 k/ G8 h J( V1 M
在给黑龙江省纪委反映情况的信件中,孙兆霞、周国源称:“希望有关部门能深入调查此事,把案件背后的东西查个水落石出,帮我们讨回一个公道。”(闻立 报道)
6 H( E6 r. o1 b' R& n 附:孙兆霞、周国源二人实名投诉信。0 f4 V) ~: P' q" e- t8 w* C7 Z% B
6 H* g5 E5 e) w+ w+ O 一、孙兆霞举报信) E. ~0 b1 \* W% L
尊敬的领导:
& ~ m9 ?, D7 c1 ], G$ F 我叫孙兆霞,我现向你们实名举报哈尔滨市公安局三处刑侦一大队二中队长杨卫东,在侦破一起巨额诈骗案件中,公开袒护犯罪分子孙江涛,及其同伙梁艳娇、孙海涛、等嫌疑人,故意让他们逍遥法外,有充分的时间让其转移所诈骗的巨额财产,杨卫东的行为已经构成渎职、玩忽职守罪。 F( t ~$ ~$ z7 y/ B
在2006年——2012年,我被犯罪分子孙江涛以借贷的名义被骗走了几千万资金,2012年初至本案发前,孙江涛用假的“哈尔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黑龙江省单位来往资金结算票据”从我这里又骗走了400多万现金。当时,孙江涛的哥哥孙海涛及司机高金龙带我看的房,4套房子他们均有钥匙并且他们自己也都住在这个小区里,并告诉我,该房没有办理消防手续,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所以,我相信了他们,将现金交给了他们。
+ r. [# E$ d$ h# @; B 时隔不久,孙江涛等人突然失踪了,我拿着票据去找开发商,他们告诉我,这是假的,但令我奇怪的是孙江涛他们等人为什么有这里的房屋钥匙,这是一起典型的合伙诈骗案。5 W3 M. u( O2 Y7 T
于是,我向哈尔滨市公安局三处报了案,负责接待我的是刑侦大队二中队长杨卫东,他看完我的材料后,明确表示,此案不构成诈骗,属于民事案件,让我回家等候消息,没几日我又去找杨队,他才说,已经将犯罪嫌疑人孙江涛抓获了。他并且明确告诉我,他诈骗不止我一个人,还有数起案件都是他所为,他仍然让我回家等候消息,我是在8月17日,将我查出孙江涛和他爱人梁艳娇所拥有有的房产证明和固定财产信息,以书面形式交到二中队,由一位孙姓队长接收的,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孙江涛的非法所得,将其扣押。- |5 o6 z+ A% q
但令我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当中,我数次找杨卫东队长询问案件进展程度,杨队长总是说,“孙江涛没有钱,你想让我做什么?要不把我工资给你吧!”我就不明白,我是受害人,我找公安干警当然是要为民伸张正义追缴被骗钱款,我还能想做什么!2012年10月下旬我又去找杨队长询问案情,却告诉我,我所提供的孙江涛所有的财产已经被法院查封了,我气愤的质问他,为什么我当时报案,你不去及时查封冻结,既然认定他是诈骗为啥不积极追缴?直到今天他的同案犯没有一个被抓捕归案,仍然逍遥法外,这不是明摆着在包庇嫌疑人吗!让我更无法明白的是孙江涛累计所骗近亿元资金,一句全部被其挥霍就了事,这钱挥霍哪去了?总得有个去向吧?为啥不追究呢?
1 M4 ~" ^; d9 J3 r# g" _ 在法庭上,孙江涛明确的向公诉人员表示过,“我的钱没有被全部挥霍,那你们定的说我挥霍了,那就是挥霍了,我还有啥说的”。他说这话时,我们旁听很多人听到,有录音为证。由此而证明,杨卫东在侦查办理此案当中故意不去深究财产去向。- N& |0 P& Q9 K: K9 ]
为了伸张正义,我特向各级领导举报反映杨卫东的行为,本着公安部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我强烈要求公安机关重新侦破此案,深究孙江涛犯罪事实部分和财产去处,更换办案机关进行办案,依法追究杨卫东的玩忽职守罪,帮助我追回被孙江涛所骗去的巨额资金,以偿还亲友,希望各级领导在百忙中能认真过问此事,帮我讨回一个公道,确保社会和谐安宁。
* f2 ^- b2 ? Y+ A$ ?" v" l) N! D 举报人:孙兆霞
7 k2 |* M/ Z: |8 t/ k% P { 家庭住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铁岭街9号2 单元703
) k/ S+ Z ]4 @: W, n2 s2 t 联系电话:15084666130 15104697555
$ b" |/ Q- Y) \3 m! x7 ?& P+ C0 W 身份证:230102197201203721, E9 e; G4 h) E0 R3 ]! v* V; G. T; T3 F
2014年1月7日2 B0 x! `* Q: ?/ C' W
二、周国源反映事实经过
4 H& [) H$ e/ F( ]7 {0 ?4 a7 G2 e+ m 我叫周国源,身份证号为:230102195806031951。是国家良好的经济政策让我走上了开办企业的道路,我凭借党的政策和一双勤劳的双手经过艰苦创业,使企业有了较快的发展。正当我满怀信心向前迈进,开拓发展美好未来的关键阶段,在2011年5月份在和平路饭店的朋友聚会上认识了邓海涛,他给了我一张名片,邓海涛是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平房支行客户经理。饭后过几天来我公司讲,把钱存到他朋友的银行,他朋友在信用社当主任,名叫姜睿鹏。并带我去了龙园信用社。见到了姜睿鹏,果然是个真主任,主任讲拉大客户为了完成银行存款任务,说了很多好话。过了几天邓海涛又叫我去信用社主任办公室,中午安排我吃完午饭后,叫我把钱存在姜睿鹏这里,给2分利。我问:“这样有把握吗?”姜主任说:“有,我是银行主任一把手,而且还有好日子酒店楼房的房产证、土地证、公章、营业执照和姓谢的身份证等一切手续”,这些手续就在龙园信用社姜主任的办公室,这时邓海涛从姜主任办公室的抽屉拿出来了手续给我看,邓海涛讲:有信用社担保和主任签字,还有这些手续应该能让你放心了吧!邓海涛还告诉我这个地方要开发建楼,让我开发。姜主任和邓海涛跟我讲存到银行才多少钱利息,2分利超过银行利率几倍,还跟我说了很多让我相信的话语,我就这样相信了! 从2011年6月9日至2012年6月5日分10次向我借款现金共计1036万,每笔借款都有姜睿鹏、邓海涛的签字。其中在2012年6月5日邓海涛又策划了向我借款200万元,用在把在香坊法院押着的土地证抽出来,这样姜睿鹏主任能从信用社贷款出来4000万元,欠你们钱一下子都解决了,这时我给姜睿鹏打电话讲明此事,姜睿鹏说:“你借吧,确实有此事,我姜睿鹏担保!”就这样邓海涛拿出他们事先策划准备好的欠条,是孙江涛打的借款欠条200万元,用好日子宾馆和河鼓街68号5-6层复式楼作为抵押给我(前两天邓海涛拉我去看过复式楼)邓海涛当时在哈尔滨银行办了张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我把200万转到邓海涛的名下,姜睿鹏担了个保。在第二天6月6日邓海涛在平房区的一家哈尔滨银行将200万元现金取出,卡内余额31元。在这其间邓海涛又给我了张名片,是哈尔滨谊昌机械有限公司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总经理邓海涛。
9 Y6 P. e6 z3 G; O' M/ J* W) u" X 邓海涛在2012年7月6日拿出来哈尔滨市尚升货物汽车运输户的委托书,以重新装修好日子酒楼的楼房改建为借口来行骗。在2012年8月姜睿鹏通过熟人来到便衣支队投案自首(这个单位最主要负责抓小偷)此时邓海涛已经跑了。便衣支队找我核实情况我才知道好多人都像我这种情况,好多钱都让邓海涛、姜睿鹏骗取,后来案件转到公安局三处。7 q5 U' J% g- O
一年多了,起诉书[2013]196号文显示笔笔钱全部挥霍,这么多钱,一个多亿的钱一年间都挥霍了,却没有挥霍的去向,公安局分文没有追回来,我问办案人这些钱去哪了?办案人答复我全部挥霍了。邓海涛负责打前战召聚人,姜睿鹏以信用社主任为名进行诈骗,此事纯属于职务行为,姜睿鹏拿着银行主任的头衔向我们借钱,从中邓海涛、姜睿鹏、孙江涛分钱,已构成诈骗团伙,公安局认定被告人姜睿鹏伙同邓海涛诈骗,伙同就是同伙,邓海涛为什么要(另案处理),是什么意思?要是另案处理,人在关押,邓海涛逍遥法外怎么能来个(另案处理)呢?邓海涛向姜胜滨要好处费2万元,以开发项目等理由共骗我一千多万元,其中邓海涛拿走200万元。我找办案人讲伙同就是同伙,为什么不抓邓海涛?邓海涛拿走200万分钱应当属于团伙!办案人告诉我说不抓邓海涛因为领导不批!不能抓!我把钱都给了姜睿鹏、邓海涛,为什么又说都落到孙江涛身上,又说明什么?其实钱都转入双城开发公司一个叫许冰的人,还有园林处,都是邓海涛他们所办,不查去向。钱落实到孙江涛身上,减去姜睿鹏主任的罪过,邓海涛逍遥法外还来个(另案处理),姜睿鹏关押一年多头都没有剃,还年轻了,太有人际关系网了。给姜睿鹏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七年,数额好几千万变成了1698万。2 H" O: M' {( u7 y
我苦干了40多年的血汗钱都没有地方要,成了泡影,又回到了解放前,如果这种凌驾于党纪国法上的犯罪分子长期受不到严惩,那么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怎么能得以实现,因此我作为普通劳动人民的一员,盼望这种害群之马早日绳之以法,让百姓安宁!社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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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1394505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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