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信息港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森林防火
查看: 4794|回复: 2

秦岭保护条例明起施行 乱丢垃圾最高可罚500元

[复制链接]

321

主题

3947

帖子

8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0256

优秀版主靓妹or帅哥灌水天才幽默大师新人进步奖论坛元老小有名气知名人士 著名写手职业作家知名作家论坛精英著名精英论坛长老一代水王发帖明星爱心大使热心版主论坛名人灌水天王

QQ
发表于 2013-9-30 21: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2013-09-30 07:24 3 x0 d$ l& l. k6 m
本报讯 (记者李媛 实习生梁明) 禁止在开发区内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环山路以南建筑高度总体不超过9米;生态保护范围内随意丢弃废弃物可处200元至500元罚款。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上述规定。
3 L4 E' E8 @- b7 ]7 ?& p8 k8 m' I4 P1 P: K8 T7 V# @1 N2 I
% Q% Z" _# [) P- w8 d9 {

划定禁止开发区

控制人为干扰和破坏

《条例》将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划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禁止开发区指,海拔2600米以上的区域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世界地质公园、世界生物圈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天然林林区。该区域内实施生态功能全方位保护,不得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和破坏。

限制开发区,指秦岭山体坡脚线以上至海拔2600米之间的区域。该区域内禁止开发商品住宅、别墅及其他形式的房地产项目,禁止新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度假山庄等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建筑物。

适度开发区,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区域。该区域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的工业项目,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空间范围和规模。

环山路以南

建筑高度总体不得超过9米

《条例》明确,严格控制环山路南北两侧建筑高度。环山路以南建筑高度应当为低层,建筑高度总体不超过9米,个别建筑轮廓不超过12米。环山路以北500米内建筑高度控制为低层,建筑高度总体不超过9米,个别建筑轮廓不超过12米;500米至1000米建筑高度总体不超过12米,个别建筑轮廓不超过15米。

《条例》明确了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的处罚标准。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野外烧烤、野炊、生火取暖,禁止随意丢弃废弃物。违反规定,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保护范围内,已建成的厂矿企业、院校、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度假山庄、乡村旅游设施等,应当限期做到污水、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零排放,并逐步迁出。未迁出前产生的污染物应当自行清运,未自行清运者最高处罚3万元。

发表于 2013-10-1 10: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如此

29

主题

342

帖子

6233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6233

新人进步奖小有名气灌水天才幽默大师靓妹or帅哥知名人士

发表于 2013-10-2 11: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岭乃中华父亲山,污染破坏此山,必须责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