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户县法院了解到,西安某测绘工程公司低空遥感无人飞机被劫持案(去年9月20日本报曾报道)春节前一审终结,3名被告人均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某系西安某测绘工程公司员工。2009年3、4月份,唐某伙同陶某(重庆某航空俱乐部主任)预谋窃取公司的低空遥感无人飞机。陶某又告知同事田某,3人就如何窃取无人飞机多次商量。 2009年6月8日,陶某接到唐某通知,遂租车伙同田某赶至西安与唐某会合,唐某将公司无人飞机的飞行时间、线路告知二人,还给二人提供了作案工具,并将无人飞机程序与陶某携带的遥控器频率设置一致。6月13日上午,唐某和公司人员来到户县环山路进行飞行作业,给陶某发出动手信号后,唐某将监控电脑的连线拔掉,致使电脑监控不到飞机。在附近等候的陶某用遥控器将飞机降落到草堂镇万军寨村南一草地上,与田某一起将飞机拆卸装车运回西安。次日,二人将飞机运回重庆。经鉴定,被盗无人飞机价值55700元。破案后,追回赃物已发还。 户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身为测绘公司员工,具有特定职权,唐某利用其职权之便,伙同陶某、田某侵占公司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在共同犯罪中,唐某和陶某起主要作用,属主犯;田某起辅助作用,属从犯。鉴于3人均有悔罪表现,且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小,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陶某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田某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宣判后,3人均未提出上诉。(记者张志杰 通讯员魏阿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