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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dnim 于 2010-1-18 23:00 编辑
时下,不少人认为,在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思路中占据了20多年的一个重要命题——“先富论”,将在“十一五”规划中转变为“共同富裕”的主调。面对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现实,有人对先富带共富的思想产生了疑惑和怀疑,更有甚者认为邓小平的先富带共富思想过时了。针对目前对先富与共富问题的一些不正确认识,有必要进一步厘清先富与共富的真实含义及其相互关系。
社会主义就是要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紧紧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进行了不懈探索,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断深化。
我们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使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一定要发展生产力。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比资本主义更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
社会主义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的根本目标。邓小平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个富是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在1992年,邓小平精辟地把社会主义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他把共同富裕提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
先富是实现共富的捷径
共同富裕并不等于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同等富裕。奔向富裕是一个有先有后、有快有慢逐步实现的过程,要求所有人、所有地区同时、同步、同等富裕起来是不切实际的,必须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共同富裕的构想正是这样提出来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把共同富裕当作同步富裕、同等富裕去追求,容不得出现一点先富后富、多富少富的差别。在个人收入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其结果,只能是同步贫穷、同等贫穷。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打破了平均主义,打破了“大锅饭”,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从而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和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进而引起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全面而深刻的变化。事实证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新办法比老办法好。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要让那些通过自己勤劳努力而且有作为的人先富,先富必须依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来实现。在我国现阶段,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实行按劳分配和劳动、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必然结果。同样,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要让那些有条件的地区先发展起来,先富起来。道理很简单,我国是一个大国,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
先富不是目的,而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和手段。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企业和其他人向他们学习。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就有能力帮助和扶持那些没有富起来的地区和人们,使他们也尽快富起来。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增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国家就有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就可以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贫困地区,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
在论语中的这一句话中提及到,均与倾,寡与安。不必担心财富不多,只需担心财富不均;不必担心人民太少,只需担心民不安定。然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富起来的人却没有带动贫困的人共同富裕。而是更加的压榨人民。社会贫富不均,差距加大!人们本可安居乐业,却照成家无家,宁无宁的状况。
人为了钱而埋没良心,国家为了搞活经济不择手段有算什么?为了搞活房地产,就把集资建房禁止了,让房地产商为大家提供住房,让大家都拥有住房?可是房地产商做了什么?居者有其屋都难实现,从何来的居者优其屋这一说?居住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条件,保障“居者有其屋”是各级政府必须具备的基本职能,可是现在让更多的老百姓变得不是“租奴”,就是“房奴”。在房价的压力中生存,生活的意义何在?
如今的生活状况让人们生活得越加盲目,越来越没有方向感,炒股赚点小利,变成了全民共通的方向杆,买基金也成了人民投资的一个渠道。市场经济搞活了,但是仍然是部分富裕的人更加富裕了,大部分穷苦的人更加穷了。
物价飞涨,薪水不增,富裕地区的人只能感觉生活压力大了,但贫困地区的人生活更是捉襟见肘,苦不堪言。这样下去,真的很难想象五年后,十年后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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