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陕西户县余下镇灵山寺村进行一场非常规选举,据群众举报选举委员会违规成立,在没有选举委员会主任和2名选举委员缺席、脱离村支部监督下进行,村民多次且强烈要求推翻违规选举委员会,镇政府不顾村民诉求,依然进行选举,9 w- i) s! |8 J$ Q2 Q& _
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法;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B/ X" b4 F* k) f1 }7 I
(一)利用工作之便操纵选举。 - A" K# v8 @* m7 E
(二)参与贿选、或者伪造选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 & n( Z& n7 O0 F; r- j. f2 X$ ~- E
(三)偏袒竞选的任何一方。
+ C1 a. e' i! k) q4 n (四)威胁、恐吓选民,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 }3 ?) {) G- j' J; |# p9 j1 {0 m3 m (五)传播封建宗法思想,煽动宗派情绪,散布流言蜚语,中伤他人。 2 V0 y: C' \7 j5 O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应当依有关程序罢免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
7 Q5 E4 y7 [1 Y由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灵山寺村选举委员会成员明显参与贿选,也可以说选举委员会成员大多是违规进入,那么他们所定的选举日和所操作的选举也是不合法的,选出来的村长也是不合法的,镇政府视而不见,且不顾民意一意孤行,其用意何在......
5 s6 y/ ^ R9 y4 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