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陕西户县余下镇灵山寺村进行一场非常规选举,据群众举报选举委员会违规成立,在没有选举委员会主任和2名选举委员缺席、脱离村支部监督下进行,村民多次且强烈要求推翻违规选举委员会,镇政府不顾村民诉求,依然进行选举,
2 K7 D- ~3 V9 ]4 ^$ i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法;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S G5 e8 F0 _& n* e( C0 f9 S (一)利用工作之便操纵选举。 / O5 l- S: h0 C8 v: p
(二)参与贿选、或者伪造选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
: @; M3 {/ T: h (三)偏袒竞选的任何一方。
" w6 @: w+ ~8 ?. s3 L# b8 q (四)威胁、恐吓选民,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 X. j5 G- i& o* Z: u8 [1 { (五)传播封建宗法思想,煽动宗派情绪,散布流言蜚语,中伤他人。 ' h2 @9 R4 n' a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应当依有关程序罢免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
* C1 w" [6 }6 q; O+ _由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灵山寺村选举委员会成员明显参与贿选,也可以说选举委员会成员大多是违规进入,那么他们所定的选举日和所操作的选举也是不合法的,选出来的村长也是不合法的,镇政府视而不见,且不顾民意一意孤行,其用意何在...... - e4 Y4 ]* u# \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