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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陕西户县余下镇灵山寺村进行一场非常规选举,据群众举报选举委员会违规成立,在没有选举委员会主任和2名选举委员缺席、脱离村支部监督下进行,村民多次且强烈要求推翻违规选举委员会,镇政府不顾村民诉求,依然进行选举,
# }8 h% t: C6 z& [- i( D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法;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r/ F+ t2 E) E# y8 j: b (一)利用工作之便操纵选举。
3 u4 q8 S& C# M5 A/ A (二)参与贿选、或者伪造选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 4 ]7 p6 ^; l8 J4 w
(三)偏袒竞选的任何一方。 * j. S P E6 g% M
(四)威胁、恐吓选民,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 c5 h3 v& B; ~1 s* \% L (五)传播封建宗法思想,煽动宗派情绪,散布流言蜚语,中伤他人。
0 N! y! }( t5 `# b% C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应当依有关程序罢免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
# w+ h! A3 H# v( J0 f+ }* ?* O0 ]由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灵山寺村选举委员会成员明显参与贿选,也可以说选举委员会成员大多是违规进入,那么他们所定的选举日和所操作的选举也是不合法的,选出来的村长也是不合法的,镇政府视而不见,且不顾民意一意孤行,其用意何在...... 2 n/ t1 o& y- D. g!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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