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陕西户县余下镇灵山寺村进行一场非常规选举,据群众举报选举委员会违规成立,在没有选举委员会主任和2名选举委员缺席、脱离村支部监督下进行,村民多次且强烈要求推翻违规选举委员会,镇政府不顾村民诉求,依然进行选举,
+ M2 L" S( A! W% B3 P& V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法;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M' |8 q( S( P- g (一)利用工作之便操纵选举。
2 }# F# S& N3 r- ?4 | (二)参与贿选、或者伪造选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 " q& ^+ v3 H$ D1 F5 z
(三)偏袒竞选的任何一方。
9 J9 N+ W& C* I7 D (四)威胁、恐吓选民,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S, M8 W5 L7 |' V# j, i
(五)传播封建宗法思想,煽动宗派情绪,散布流言蜚语,中伤他人。 ! T3 W8 H+ b. }+ I: F7 d* B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应当依有关程序罢免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6 `% c) r. u5 I% A: }$ M- F6 U
由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灵山寺村选举委员会成员明显参与贿选,也可以说选举委员会成员大多是违规进入,那么他们所定的选举日和所操作的选举也是不合法的,选出来的村长也是不合法的,镇政府视而不见,且不顾民意一意孤行,其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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