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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户县余下镇灵山寺村进行一场非常规选举,据群众举报选举委员会违规成立,在没有选举委员会主任和2名选举委员缺席、脱离村支部监督下进行,村民多次且强烈要求推翻违规选举委员会,镇政府不顾村民诉求,依然进行选举,
, j, Q6 s' A$ p5 x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法;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3 ^' K1 r% T6 p" i; n (一)利用工作之便操纵选举。
8 v7 H/ q" U. N7 X" Q: `. ^ (二)参与贿选、或者伪造选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
2 r' p) S* m. y0 B4 m! {9 c(三)偏袒竞选的任何一方。
4 P, g6 f4 Y0 G6 w' q0 j s: P# g (四)威胁、恐吓选民,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w" b% w4 F% k1 N0 w3 k# M
(五)传播封建宗法思想,煽动宗派情绪,散布流言蜚语,中伤他人。 ! ]5 ?0 K/ ?- t3 y& a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应当依有关程序罢免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
! H4 x2 m1 x* G, M由以上法律法规不难看出灵山寺村选举委员会成员明显参与贿选,也可以说选举委员会成员大多是违规进入,那么他们所定的选举日和所操作的选举也是不合法的,选出来的村长也是不合法的,镇政府视而不见,且不顾民意一意孤行,其用意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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