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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醉酒走错门将女邻居当贼打 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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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3: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喝酒误事也惹事,绥德一男子晚上醉醺醺回家,没想到进了对面邻家的门,一看“自家”屋里进了陌生人,还胆敢推搡自己,于是乎,三拳两脚,错把芳邻当贼打了。 ; R7 V& B5 a4 N1 S$ s: a

5 a  ]; U) c7 e7 f; O  31岁的马艳 (化名)与36岁的雷明(化名)是绥德新店乡一个院子的对门邻居,但平时往来不多,只是见面打个招呼。去年10月6日晚9时,贪杯的雷明喝多了,摇摇晃晃地走回大院。走到对门马艳家门口就“回家”了,可踢开门一看,“自家”屋里有人在看电视。 , l0 R1 {# ^  X; G& z0 W

( z$ p5 F, M2 o; N  由于老公在外地,独自一人在家的马艳,一看酒气熏天的雷明竟踢开自家门,站起来连说带骂把雷明往外推。雷明当时就火了,于是边喊捉贼边拳打脚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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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声而来的邻居们一看,醉醺醺的雷明在别人家屋里喊捉贼,还把女主人打了,连忙报警。当晚,当地派出所民警将醉意朦胧的雷明带回所里,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的治安处罚。受伤的马艳出院后,一纸诉状将雷明诉至绥德县人民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5000元。 $ B; M  C. A$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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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双方是邻居,以后还要相处,法官决定上门调解。6月20日,法官张玉侠在马艳家召集来双方。雷明认为自己已经被关了罚了,而在自家看电视莫名其妙被打的马艳觉得更委屈,双方一时争执不下。调解一上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雷明一次性赔偿马艳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670元,雷明当场鞠躬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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