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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20: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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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偷逃368万过路费案主审法官被免职”。8 |, y" V7 L) Z! N+ J; l' J! @; L
把问题归结为法官审查不严就了事,恐怕难服人心!问题的根本是天价过路费的产生根源。
3 Y, [3 ~; Q O: n9 X 1、这种过路费额的收缴是否确实存在?法官是否仅仅反映了部分事实?
! Q# F$ o$ U6 ]9 V) D 2、高额的过路费的实际用途,在高速路行业已经成为一种高收入?; F3 E7 e/ Q5 o+ m8 c2 k
3、利益分配的不平衡、人为形成的社会收入不均造成社会不同阶层,成为社会矛盾的产生根源。是否存在值得商榷。
$ `' A% D9 k- g7 H( V; w& U 法官该免!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治标不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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