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2011 发表于 2011-3-31 20:06:46

阳光华庭严重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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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天爱人 发表于 2011-3-31 20:15:37

我发帖了,去我那里顶起来

发表于 2011-3-31 2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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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抵制暖气接口费和天燃气初装费,还有补缴的房费也有猫腻,合同上说得很明白,超过3%的部分业主可不用交,大家可翻开合同计算下,以97平米为例:应补缴的最大面积(房屋实测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3%;即 :应补缴的最大面积=合同约定面积乘以3%=不超过3平米,而我们补交的钱远超过3平米的钱了。TMD也太霸王!!!!!!

发表于 2011-3-31 2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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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一起,坚决抵制

发表于 2011-3-31 21:37:51

支持!

发表于 2011-3-31 22:19:08

希望各位业主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联合起来,强烈抵制收取西安市文件规定不应收取的项目,千万别做冤大头呀!
1.在自主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基础上,将与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相关的各项基础配套工程设施建设费用、代收代缴费用等一次性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得在销售价格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或委托物业企业在交房时收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价外费用。

2.委托测绘机构进行的房产测绘费用,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谁委托,谁付费,不得强行转嫁给购房人。

3.,做好销售价格"一价清"的明码标价工作,在销售处醒目位置张贴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统一监制的价目表,自觉接受购房人的监督。
4.自主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时,必须将工程建设中已代垫支付的天然气安装工料费、有线电视安装工料费等,一并计入销售价格,价外不再收取与商品房建设工程相关的任何费用。

发表于 2011-4-1 09:13:25

联合起来能不能不用他们的暖气!自己烧!

橡皮树 发表于 2011-4-1 09:36:07

不行盘个炕,不用他的暖气

发表于 2011-4-1 11:20:16

顶起!坚决抵制不合理收费!

发表于 2011-4-1 11:21:19

顶起!坚决抵制不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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