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阅农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县人大代表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坚参加检查,县政府副县长惠军民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渭丰镇双槐村和草堂镇李家岩村的交通安全管理中心户长室、108国道和107省道事故多发路段现场,实地查看了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亲身感受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大队长王本行同志从宣传工作、设施建设、执法管理等方面,汇报了我县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取得的成绩和目前面临的一些困难。检查组成员在讨论中,对县交警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中宣传形式多样,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给予肯定,并从加大宣传力度、保障经费投入、加强交通道路管理、机动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等方面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县政府副县长惠军民表示,县政府将认真研究探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工作,努力为全县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阅农在最后的总结讲话中指出:一要强化法规宣传,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水平。县交警大队及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在全社会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让这部与群众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成为群众熟悉和自觉遵守的法律,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水平。二要强化部门协作,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不是公安部门单独的职责,需要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各职能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管工作,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三要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健全监督机制,每个交通管理执法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实施细则,端正执法理念,严格执法程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