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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盼公正 呼唤正义 还我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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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b0 \ 我叫李群策,今年36岁,家住户县草堂镇杨家坡村,因婚姻离异暂住在娘家(同在杨家坡村)。考虑到一直与生身父母住在一起不是长久之计,我于2008年向村双委会提交了宅基地使用申请,当时的第六届村委会对我的情况一情尽知。2008年7月15日村委会会议批准了我的申请,并出榜告知全体村民。随逐级上报土地部门,草堂镇@@@@于2009年12月批准并上报县国土局,但直到2011年元月26日,县国土局才同意了我的申请,给了我批复。5 [4 \5 }8 ]2 E
拿到县国土局的批复,我开始在村委会和镇城建办规划的地址修垫宅基地。修垫好不久,意外又发生了。同村的另一村民倪海斌持县国土局的批复要在我刚修垫好的地方盖房子。倪海斌的申请是2010年提出,经第七届村委会批准并上报的,但县国土局于2010年11月18日就批准并给了批复,而且倪海斌获得的是三间庄基(杨家坡村有史以来所有新批庄基都是二间)。6 y. k8 ~8 u3 X; ~! {
为何我的申请,县国土局压了一年多才同意批复?而经村委会会议2008年7月15日批准的同一批其余6户的房子早都盖起来了,我的申请才得到批复。
1 R' y2 n; y( k; B( P 为何同是县国土局出具的申请审批表,两位申请人的用地却在同一地点?是不是太荒唐了。
3 i7 _. ?: j4 W 由于县国土局批复存在的问题,导致两户申请人之间出现矛盾,从冲突到激化,直至把事情闹到法院,我还当了被告,既输了官司,还给人家赔了钱。我太冤了!当今社会还有没有“公正”?; |+ y I( b5 E7 T
更荒唐的是,我的申请表及申请位置示意图等档案存在草堂镇@@@@档案柜,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被人为的用修正液进行了涂改,且修改后与我拿到的申请审批表上不一致。
' V$ B" |# Q- J- ]0 D6 f6 P# [ 我多次找草堂镇@@@@所长万海波,均含糊了事,从不正面回答何人修改了我的档案。对此,我将事情的原委多次向户县国土局反映,国土局副局长燕护亚交待由耕保科科长崔某进行调查处理,我多次找这位崔科长,均没有答复。
' h, @6 v. j# j! ?- e( l% x 我是一个离异女性,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但没有得到组织的关怀,反而被层层欺负,我没有更好的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领导为我做主,请党组织、政府为我做主,帮助解决我在申请庄基地过程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同时,也请“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媒体们来我们杨家坡吧,为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户县,明查秋毫,赐给我们平民百姓一缕阳光!让公平、公正在杨家坡也得以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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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坡村村民:李群策6 s6 {# L: o2 j
2011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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