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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人民法院“审判进学校” 法制报告会众生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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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日下午,户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针对一起抢劫学生案,在户县陕西国防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审判进校园”活动,该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和二年、二年。开庭前,户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结合案件情况,就学生如何保护自身安全、法制教育等问题向陕西国防学院师生做了法制报告。陕西国防学院1500余名师生旁听了法制报告会和庭审。
" ^3 w: W. J* V$ C* H3 E) o) Q% a  庭审前,户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结合现阶段青少年犯罪情况及在校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就大学生校内、校外安全和遵纪守法及高校的法制教育工作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向陕西国防学院1500余名师生作了法制报告,旨在增强大学生及高校的安全防范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法制教育意识。  q% A+ x+ e: p, }6 a0 J5 w: N
  在接下来的庭审中,户县法院查明:2010年10月15日,户县人薄某、张某、殷某三人(其中薄某、张某在作案时未成年)经预谋进行分工后携带一把砍刀在户县南街村东铁路上伺机对陕西国防学院学生实施抢劫未果,又于第二天晚19时继续在铁路上等候目标,遇见陕西国防学院学生高某一人沿铁路从北向南独自行走,遂上前对高某实施抢劫。其中薄某用胳膊夹住高某的脖子,张某用砍刀顶住高某的腰部,殷某围在一边,薄某、张某从高某身上搜出价值500元的“天语”手机一部和现金20余元。作案后薄某、张某、殷某三人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 K& O6 _, f0 `9 q  庭审中,薄某、张某、殷某三人对所指控犯罪供认不讳。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判决薄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某有期徒刑二年、殷某有期徒刑二年。(巨西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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