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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Y& n3 G; z; v9 V2 u( X
一、各镇街、各村、各社区要对本辖区2019年12月15日后由湖北,特别是由武汉归来人员逐一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并报所在镇街,镇街及时向鄠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电话:84822345或84819981;传真:84819981);
9 r# L0 h- } T, q+ c) ~& \' S 二、凡2019年12月15日后由湖北,特别是由武汉归来人员,要立即电话向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村、社区立即向所在镇街报告,镇街及时向鄠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
" v$ [% \4 J" X- L 三、凡2019年12月15日后由湖北,特別是由武汉归来人员,要在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期间不得外出,家人和村组负责监管;
' A7 [ {4 t) b3 U 四、凡2019年12月15日后由湖北,特别是由武汉归来人员,如有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拔打120或联系区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区人民医院将安排医务人员和急救车辆上门接诊,不得自行前往医院;
2 @+ ^0 ~9 f" l7 P 五、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排查中要注意做好自身防护,一定要戴口罩,要常洗手、常消毒;
[8 _( h- ^6 M8 K 六、凡不落实指挥部工作要求,造成疫情扩散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3 a- _% \* L& Q! Z, S
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848111110或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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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V. ~1 w# N" P 西安市鄠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 L& O5 N. |3 y
2020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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