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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商洛讯 (记者张红中 通讯员张玲) 近日,镇安县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被告人李安喜强奸侄媳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今年7月24日,年过六旬的李安喜因其侄媳寇某建房拆了其住房,便以现在暂住的房子下雨漏水不能居住为由,来到寇某居住的临时工棚内。李安喜见工棚内只有寇某一人,便要求同其发生性关系,在遭到拒绝后,李安喜强行将寇某抱上床,在寇某的强烈反抗下,李安喜这才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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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安喜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由于被害人的反抗而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属犯罪未遂。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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