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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毒出狱后又盗窃 累犯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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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4 18: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促进“平安户县”建设,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审判五进”活动,9月2日上午,户县法院审判进社区,在户县文庙广场公开开庭审判一起盗窃案,曾因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再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户县5000余名群众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用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使群众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
% s4 g. R, ?4 n5 s" O    曾于2005年因吸毒被劳教一年、2007年因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处3年3个月有期徒刑的户县余下镇郑军(化名)在2009年释放后,于2010年4月30日下午在户县庞光镇六岔路口闲转时,趁路边停放的货车无人之际,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撬开车窗玻璃,打开车门,盗走车内两件衣服,并在衣服内找到现金28400元和一部手机后逃离现场。随后,郑军将衣服和手机丢弃,现金陆续用于购置家具和吸食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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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中,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了该案的重要证据,即郑军整个作案过程的录像视频。经调查,郑军作案车辆当时停放于庞光镇六岔路口一个加油站旁,加油站用于安全监控的摄像头恰好拍摄了郑军的作案过程。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阶段调取了该录像视频。经过法庭调查,面对录像视频和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郑军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合议庭评议认为,郑军盗窃罪成立,且系累犯,判处郑军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6 A) x4 c8 b6 x9 ~9 ?; x5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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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后,户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胡永利结合近年来针对车辆的犯罪,提醒群众要注意保管自身财产,远离毒品,要有正确的金钱观,共同促进“平安户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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