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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朋友之邀加入了”画乡和谐户外群“,并与2015年元旦下午参加了群里组织的K歌活动。在活动中发生了不友好事件。先后有”百合香奈儿","梆子"动手摘掉了本人头顶上的帽子。当时本人对这二人的行为表示了不满,而这二人不以为然,口有微词。在此我声明你们的行为是对别人的不尊重行为,是侮辱人格的行为。无论将来何时何地,我们都将视对方为路人,也不再纠缠过去之事,谁也不要理谁,我也懒得再看你们一眼,懒得再和你们说一句话,拜托再见到我时请远离。我再见到你们时自然会远离。, l# r4 i6 [) t* X/ Z-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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