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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一名50多岁的残疾流浪者,边流浪边暗访,一个月内绘出几张卖淫窝点图,路名、门牌标注详细,警方据此打掉4个卖淫窝点- [ C1 z- c" E"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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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卖淫嫖娼本是公安机关的份内之事,对一个城市治安状况最熟悉的,也应该是公安机关。现在这一切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一个生活无着落、行走困难的流浪汉,竟然在流浪的同时,顺便就画出了4张“卖淫窝点图”。# H. o8 D+ e1 [- y/ J: o: h
( ?2 z' Y$ c6 l9 c$ G0 X 这就奇怪了,一个流浪汉顺道就能做到的事,为何天天在此的警察却发现不了?是路程太远,警察的车子开不到,还是伪装太巧妙,警察识不破?如果都不是,到底又是什么原因使警察视而不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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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娱乐休闲场所,几乎很难分清谁是违法的,谁是合法的。唯一的区别,也许就是在于有没有管理部门颁布发的有关证照。从北京高档的“天上人间”到东莞深街小巷中的小店,提供的服务内容大同小异。不仅警察知道里面干什么,连流浪汉都知道里面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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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在喊扫黄,在人们的眼里却没见“黄”减少。这种现象大家其实早已见怪不怪,去问一问那些场所的老板,就可找到答案,包管他们个个都说:“我们都交了钱的”。他们的钱除了交工商税务,最大的主儿就是公安局。每一次所谓的打击,都会成为某些公安部门下一次收费的筹码。因为只有在利益面前,权力才最容易放弃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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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警方在接受流浪汉所绘淫窝图时,不知是否有过难堪。不过,没有将这个流浪汉以“精神病”的名义逐出门外,同样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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