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平顶山一民警失职非法关押当事人13天 没有给任何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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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9 |5 V y5 z/ V, V- t5 D% p 我叫刘毫,现年46岁,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徐洼村村民,电话:13137504711。2012年8月,我与同村妻子王丽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2012年11月22日,我去王丽芹家办理户口一事,王丽芹不在家,,王丽芹的父亲王玉卿,母亲朱留,弟弟王二明三人同时对我破口大骂,王的母亲抱着我的腰,王的父亲拿着一根木棍朝我头上身上猛打,我的头被打破,身上到处都打成伤,,当场昏迷.有人报警,,平顶山市公安局青石山派出所片警陈福海到现场给我拍了照片,,我被送到平顶山市152医院抢救治疗才救回生命!我经平顶山市152医院检查,头部有7.2cm长短不规则的伤口.和其他多处部位的伤情.医生诊断:1.头皮裂伤,2.多处软组织挫伤.3,脑震荡.2012年11月25日,陈福海警官到医院做了我被打伤的简单询问记录,,不处理我被打伤的案件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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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1 }5 P' Y" a 图:平顶山市公安局监察室对陈福海的失职渎职行为作出处理,但是对无故关押刘毫13天,至今没有给任何说法.
" M2 h) N Q" s. Y0 d4 c7 u6 i7 e 我是正常协议离婚,正规办理离婚户口,为什么被人毒打平顶山市公安局警察不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我要找到我的合法权益!在我的伤势恢复过程中我出了医院,我找陈警官十次之多,要求警官给我说法,,陈警官应付我,给我出具了一份委托鉴定书,并在委托鉴定书上注明要参考该警官照的照片.同时还指定我去找公安法医胡国杰! 我以为有了这份委托鉴定书就可以讨回我的合法权益.想不到我找法医胡国杰二十次之多也没见到胡国杰,我只好再给陈警官打电话说胡国杰不好找,陈警官不仅没有给我处理我反映的问题,而且还骂我:叫你找胡国杰你找我,再找我弄死你孩子儿!”在我无可奈何时只好再去找胡国杰!我终于遇上一位好心人告诉了我胡国杰的住址,我就在胡国杰家门前等胡国杰才等到了这位伟大的法医胡国杰! 我见到了这位伟大的法医胡国杰,,我像见到了大救星一样!胡国杰把我带到平顶山市公安局李东祥的办公室,给我拍了照片就叫我走,没说任何做鉴定的程序!20多天过去,我又找到胡国杰问给我做鉴定的情况怎样?胡国杰对我说头发长看不清伤口,先后又给我拍了五次照片.2013年1月8日,胡国杰给我下了鉴定结论:”头皮伤口5.8cm,属轻微伤”!胡国杰的鉴定结果怎么与医院不同呢?医院里检查的是7.2cm,到了他这里只有5.8cm ?我要求重新鉴定!这时陈福海警官又出现了,他见我不服他们给我的鉴定,以大权在手之气势对我说:“哼,重新鉴定!平顶山就不说了,洛阳的法医是李东祥的同学,郑州的法医是李的战友,平顶山检察院的检察长我也认识.让他做鉴定做不出来,还没见过一个平头百姓能告羸当官的”,陈付海还说:”他没钱也没人,死了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陈福海警官的话使我吃惊,这就是平顶山市公安局警官为老百姓保驾护航的风格吗?想不到我更残酷的事情发生了,2013年2月28日,,平顶山市公安局青石山派出所突然通知我说给我重新鉴定的结果出来了,还是轻微伤!重新鉴定的结果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呢?我再次找到陈警官,问重新鉴定结果为什么没让我本人知道?!陈警官的回答是:“与省里人商量的结果!”, 省里人办案应该是更公开更透明,应该先让我知道信息,重新检查我的伤口即一切该办理的程序,怎么我什么都不知道鉴定结果就出来了呢?我很气愤!我质问他们这是为什么!他们没有回答我,只说叫我到派出所去看鉴定结果!其实他们不是让我去看鉴定结果,而是非法关押我!我被他们直接带到审讯室,直接给我上了手铐,脚镣,直接把我拉到平顶山煤业集团五矿处强迫我按手印,脚印,拍照,,直接弄到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后送进拘留所把我关押起来! 我不知犯了什么罪!被他们关押了十三天放出来,放出来时我问平顶山市公安局青石山派出所治安大队长周红伟,周红伟说:”陈福海警官说你老告状!” 我与妻子感情不和离婚错了吗?我被人打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错了吗?我寻求平顶山市公安局警官保护我的合法权益错了吗?我不服鉴定结果反映到有关部门错了吗?平顶山市公安局警官为什么要非法关押我!我不服!我要找回我的合法权益!我不知到了好多地方!我反映我的冤案是被平顶山市公安局的警察失职渎职非法关押我而造成!我们国家还是有法必纠的地方,我反映的冤案有了回声,河南省平顶山市监察局作出监察决定书说:“(2013)平公监决定第9号文,平顶山市公安局青石山派出所治安大队民警陈福海主要错误事实:在办理刘毫伤害案件中存在失职渎职问题!”这份文件是2013年3月19日发出,我却是在2013年12月4日才看到,我虽然拿到了迟到的文书,而我的心里仿佛是得到了一颗成功的太阳,我想反映的冤案终于有了结果,不说多余的诉求,至少我应该找回的合法权益是有了保障,非法关押我的事实按国家法规应该给与赔偿损失,我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为了洗清我的冤案,一年半的误工损失应该给与赔偿损失!想不到我们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的领导们,对他们的警察无法无天给我们老百姓造成冤案的过错和伤害只字不提! 2013年12月,我见到平顶山市公安局董书记,又见到平顶山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根元,我在平顶山市公安局董书记办公室十次之多,董书记与我谈话:成立两个专案组,快点结案但就是不谈该局警察给我造成的冤案之过错,不提因冤案给我造成的伤害和误工赔偿损失!不为我的冤案平反昭雪!在如此明了的监察文件下,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也可以不闻不问!这是一种什么公信力?是不是把我国监察部门的职业不当一回事!把我国监察部门的文书当一张废纸! 5 ?& a7 _. o. Y1 A e
“平顶山市公安局存在失职渎职不赔偿是不是在蔑视我国法律!”我在此强烈呼吁有关部门给我一个公道合理的说法! 0 }8 O n9 M0 h8 S' ?5 K/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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