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讯 (李建孝 记者赵福生)父亲因抢劫被逮捕,家住西安市长安区16岁的女儿赵花(化名)虽涉嫌犯罪而未批捕,反而在户县检察院、长安区妇联帮助下,得到一家企业的爱心救助,使得自己的生活有了依靠。这位16岁少女嫌犯发自内心地说:“检察官待我就像妈妈,我一定走好以后的路。”
) W8 Y1 M/ \) T' H" p/ S% y( W 6月30日,西安市户县检察院在审查赵省伟等人涉嫌抢劫、强奸等犯罪一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赵省伟的女儿赵花也涉案其中。这名16岁的少女在父亲赵省伟实施抢劫后,帮助父亲转移、销售手机等赃物,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然而,检察官在审查公安机关卷宗时,发现赵花并无户籍证明,她是赵省伟16年前从西安火车站拾回的弃婴,因不符合有关要求一直未报上户口。赵省伟多年来以串乡修伞、焊碗盆为业,赵花亦随其四处漂泊,没有上过一天学。考虑到赵花的年龄、成长经历和参与犯罪的情节,本着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原则,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户县检察院决定对赵花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但接下来的问题使检察官犯难了,赵花一直由赵省伟抚养生活,而赵省伟现在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无依无靠的赵花今后的生活教育问题可能成为一个盲点,为了使赵花回归社会后能够正常地生活和工作,该院向赵花居住地西安市长安区妇联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区妇联与有关单位协调,对赵花今后的生活、学习、工作给予关照,提供必要的帮助,以免使其再陷泥潭。$ X- g9 Q) W, }) a* j
1 g+ m4 Y. d' { 8月20日,长安区妇联致函户县检察院,他们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专门就赵花的帮教问题进行了研究,决定对其采取“一帮一”的帮教措施,由陕西天鑫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孙雅丽和赵花结为帮教对象,与区妇联共同作为其监护人,该公司为赵花安排就业岗位,负责进行文化补习,免费提供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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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当户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琪荣看望赵花时,这名16岁的少女发出了:“检察官像妈妈”的感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