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信息港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森林防火
查看: 1804|回复: 0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可以休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5 13: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决定由政府“购买”钓鱼岛、北小岛和南小岛,将这三个岛“收归国有”,并且解释说:“我们日本政府之所以要这么做,是为了维护钓鱼岛现在的稳定” 。
/ S5 E3 E# y7 @# j, c' T5 m  这种视邻国的主权为无物的做法,与无赖何异?世上有无赖,但是,没有比日本政府更无赖的了。用百姓语言来解读日本政府的说辞,就是:我把你家里的东西抢过来,是为了帮你守护它!当年,日本人就是依据这个“理论”,侵占我国的东三省,进而“进出”全中国及大半个亚洲!内外交困中的日本政府,为摆脱困境,难道打算重演历史吗?
/ L' Z; m2 x  I- [; u+ z1 j  1978年8月12日,中日两国政府郑重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34年来,中国人民一直精心呵护着她。该条约的第一条第一款明确地规定:“缔约双方应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如今,日本政府已经用行动摧毁了这一条款,我们是否应该宣布:《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可以休矣!?$ m+ l8 [; U: D' n* G' n7 b0 w
  中国人是善良的,他们一直企盼着中日之间能够和平共处,永远友好下去。但是,事与愿违。如今,人家已经挥舞着大棒打上门来,要割疆裂土了,我们难道还要唯唯诺诺,再奉上四万万五千万两白银不成?丢掉幻想,拿起猎枪,准备应战吧!
2 m" G2 y( M. m/ H; a! g9 J7 V
; T4 P9 O, M, @
/ u* N8 d; l. Z) o5 \
收藏评分分享
- E9 [$ f8 ^4 X# b$ @) X-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