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i 发表于 2012-8-10 20:52:30

离柜概不负责

浙江慈溪的秦小姐在银行取钱,银行柜员多给了她1600元。事后银行向秦小姐讨要1600元遭到她拒绝。她认为银行规定储户钱“离柜概不负责”,在这件事情上她也“离柜概不负责”。银行将她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定秦小姐多拿的钱属不当得利,应在3日内返还银行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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