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决定量刑轻重办法启动
在押人员可以用羁押期间的表现来为自己“加分”了。昨日,碑林区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启动《西安市碑林区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暂行办法》。昨日上午,碑林区公检法三部门在碑林区看守所举行了启动仪式。碑林区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则对在押人员的考察评定进行审查,并连同审查意见在提起公诉前3日内移送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碑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合议庭评议案件中,在量刑时除对案件情节全面综合考量外,对于在押人员有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或有劝阻、制止其他在押人员行凶等情节的,可在量刑时减少刑罚量。
除了上述“加分”政策外,对于那些在押期间有打架斗殴、绝食装病等行为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量刑时列入量刑表将予以增加刑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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