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莱 发表于 2009-8-19 11:08:55

户县103名干警联名举报公安局长温志刚 来源: 广州日报

本帖最后由 米莱 于 2009-8-19 11:17 编辑

 原为干警谋福利的集资房,但交工收楼后,却让干警痛苦不堪?西安市户县公安局的103名干警,联名举报原局长温志刚通过集资建房非法集资,侵吞他们的血汗钱…… 
 
  现任公安局长斩钉截铁声称“没有没有”
  帖中所指原公安局长多次拒接记者电话

  文/徐静、陆建銮

  “至今许多房屋无法居住”
  网友“刘逸明”在帖中称,2003年11月,西安户县公安局全局民警集资盖家属楼,两年后竣工,但直到2007年才交楼。让干警不满的是,推迟两年到手的部分房屋质量不达标。为此,公安局内103名干警联合签名举报温志刚,并附有个人签名。
  昨天记者联系帖中所留干警的电话,一位干警介绍,有质量问题的房屋位置主要在顶楼,房屋问题是有裂缝,还有渗水,这也就是帖中所称的“至今许多房屋无法居住”。这位干警介绍,自己确实参与举报并签名。
  此外,帖中还称,让干警心怀不满的是,最早约定每平方米交款为800元,但在最后算出来每平方米均价要达到1200左右,“致使(部分员工)债务缠身,生活困难”。另外一位接受采访的干警说,2003年,基层干警月工资仅为600元左右,连1平方米的房子都买不起,有些同事便在银行贷款,为此背上巨额债务。

 “工程没招标难脱徇私之嫌”

  帖子还称,家属小区名为“金盾”小区,工程建设没有招标,而是直接承包给温志刚朋友所在的公司,温志刚难脱徇私之嫌。
  有干警接受采访时介绍,2007年就都已交清全部房款,但现在仍未拿到房产证,“有五、六十户已向法院起诉”。


  温志刚多次称“正在开会”

  网帖所说,是否属实?户县现任公安局长邱彪,2005年1月至2007年8月任户县公安局副局长。记者前日打通邱彪的电话,说到是否有侵吞血汗钱之事,他斩钉截铁地连续说“没有、没有。任何一个小区也难以100%住进去。”
  而网帖愤而指向的温志刚,2007年调任西安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记者前日拨打西安市公安局户政处电话,一位女工作人员得知记者来意后称温志刚处长正在开会,请记者18时再打。但18时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昨日9时30分,记者终于拨通了温志刚的手机,他说自己正在开会,便匆匆挂断电话。记者改用固定电话拨打,他以相同的理由挂断电话。此后,记者再尝试拨打电话时,该手机号码便长时间处于忙音状态,无法接通。

  警察网上申冤 网友大呼新鲜

 “警察也来网上申冤。”网民感觉很新鲜,更多时候很强势的警察,却也要来网上申冤。而对帖子所述,多数网友则是确信不疑。据悉,2007年开始,干警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也曾联名举报,但未收获有实质性的回复。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便有部分干警入住小区,最近还有住户在网上发帖卖房。

米莱 发表于 2009-8-19 11:13:10

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09-8-19 12:16:01

西安市户县103名干警联名举报公安局长温志刚侵吞血汗钱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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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此人
2009.08.19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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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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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户县公安局以前历任局长都能以身作责,为民警带好头。2003年元月,温志刚调任局长,利用大家对党组织的信任和解决住房问题的迫切愿望,以县局党委名义大肆宣传盖民警家属楼。然而,这民警家属楼一盖就是五年,全局400余名民警怨声载道,几百家庭几乎破产。温志刚借盖楼之机,大肆敛财。具体有以下几点:
  
  1.2003年11月份,全局民警集资盖家属楼,总投资上亿元。然而,上亿元的金盾小区建设工程不招标,温志刚承包给其好友杨智会的天汇公司建设。致使家属楼质量不达标,至今许多房屋无法居住。
  
  2.金盾小区办理了经济适用房指标,县政府各个部门减免了多项收费1700万元,我们十分感激。但是,我们实际出的钱远比非经济适用房高。同期盖的房有甘亭镇家属楼每平方米950元,户县一中家属楼每平方米950元。公安局收取民警每平方米1200元,而承包商结算每平方米只有685元,每平方米民警多缴了461元。
  
  3.建房收取民警现金共9700万元,小区12栋楼建设加上其它一切开支费用,每平方米费用为799元,总面积66538.88平方米,总费用为5182万元。至今不公布账目,其余4000余万元去向不明。
  
  4.家属楼于2003年征地,至2005年9月全部竣工。搁置2年后才给民警交房。
  
  5.家属楼共500余套房,其中19套房一分钱不收,送给户县有关部门领导。而对于迟缴房款的民警,却要收取违约滞纳金。
  
  大部分民警因房价远高于社会房价而不得不向银行贷款,致使债务缠身,生活困难,工作情绪大受挫伤。全局民警义愤填膺,于2007年要求温志刚公布建房账目,一百余干警继而联合签名向西安市纪委、中纪委反映温志刚侵吞腐败问题,从2008年8月起,西安市纪委、市公安局纪委联合断断续续调查,至今仍未立案,连个调查结果也没有。我们认为市上有人包庇温志刚。我们也给新华社陕西分社送过有关稿件,至今没有任何回音。
  
  温志刚还有其它以权谋私、贪腐行为。如:
  
  西安至汉中高速公路涝峪段开工后,温志刚局长借机敛财,在无任何经营爆炸物品许可证的情况下,指派民警吴哲先在涝峪设了一个爆炸物品销售点,不许民营爆破物品企业经营,大量非法垄断买卖爆炸物品。该不该追究温志刚的刑事责任?温在公安局中层会上还说,经营爆炸物品的利润给民警盖楼补贴了。经营利润到底哪儿去了?帐目在哪里?
  
  温志刚调离户县时,将在户县任职时的办公家具全部用汽车拉走,包括笔记本电脑、带夜视仪的望远镜(2万6千元),共计六七万元。可见其敛财心之黑。
  
  可拨打下列电话向联名反映的干警查询:
  
     
   西安市户县公安局103名干警(签名)
  
   2009年8月10日

无官一身轻 发表于 2009-8-19 21:08:27

:'(:'(:'(

小新 发表于 2009-8-19 22:40:33

{:3_42:}

柔石容 发表于 2009-8-19 23:18:48

前几年,户县罚款厉害,外地车辆不敢来。现在警察也有冤无处申。户县也该揪几个贪官。

三叶草 发表于 2009-8-20 12:13:21

户县的干警好样的,不畏强权敢于揭露把贪管揪出来大快人心。户县电厂的滨河小区也是如此,有过之而无不及,户电的职工也在网络华商博客和新浪博客上发帖子但是没有人重视,厂里还下黑手把发贴的博客给封闭了,不让老百姓说话,户县电厂的业主们要向户县干警学习,把我们的血汗钱要回来

丰收 发表于 2009-8-23 21:02:58

:@:'(

仗剑自杀 发表于 2009-8-24 01:48:11

户县公安很黑,借罚款的名义不给发票。黑吃黑。

秦人 发表于 2009-8-25 17:5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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