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逛 发表于 2009-6-28 15:23:16

严惩凶手,深挖幕后黑手:'(

lovebird0214 发表于 2009-7-22 17:47:43

:@处理凶手    草~~~~~~~挖出幕后黑手才是关键~~~人家用钱让你们自己狗咬狗判刑的还是你们自己~~~人家能建那么大的别墅区早都把人命算进去了~~~说到底还是户县人自己害自己~~~:curse:

zym 发表于 2009-10-25 21:52:55

2009-06-02 05:49 来源:西安晚报
本帖最后由 闷闷 于 2009-6-24 17:48 编辑







搬迁纠纷少年被错杀 省高院开审户县草堂搬迁案





  本报讯因拆迁时与村民意见未达成一致,户县一项目部工作人员纠集年轻男子“吓唬”村民,却错杀一名15岁少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昨日上午,该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7年6月下旬,陕西某房地产集团项目部征用户县草堂镇万军寨村土地,因搬迁赔偿问题未与村民达成一致,两名工作人员纠集6名男子实施报复。但却因认错人,错杀了15岁的少年贺安。去年底,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宋斐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张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宋康民有期徒刑13年。其他5名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处12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该判决,双方均提起上诉。

  当日上午9时许,当法警将8名被告带上法庭时,受害人贺安的父母情绪异常激动,他们为失去儿子痛哭流涕。庭审时,贺安父母仍难控制自己的情绪,以至于影响了法庭秩序,审判长不得不宣布休庭10分钟。贺安的父亲贺智奎哭着说:“我那么好个娃没了,真是没办法控制呀。”

wsd243355073 发表于 2009-11-4 18:48:57

靠,逮住凶手,法律严惩!
那个房子应该在环山旅游路旁边!他吗的,政府还死者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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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白骨堆起的山水草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