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主编 发表于 2011-6-3 13:19:03

户县小伙 抢劫20元 3青年获刑

      本报讯 (记者 张志杰) 3名无业小青年,为了弄钱花,动了抢劫学生的歪心思,虽然只抢得20元钱和一部价值500元的手机,却构成了抢劫罪。昨日下午,户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薄某等3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2年。

  薄某、张某、殷某3人均出生于1992年,都是户县人。2010年10月16日晚,3人预谋对陕西国防工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实施抢劫,并携带一把砍刀来到户县南街村东铁路附近伺机作案。很快遇见该校学生高某独自行走,3人遂对高某实施抢劫。抢走高某一部价值500元的手机和20元现金。

  昨日下午2时30分,户县法院在陕西国防工业技术学院公开审理此案,近2000名师生参加了旁听。法院审理认为,薄某等3人行为构成了抢劫罪,当庭宣布判处薄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张某有期徒刑2年、殷某有期徒刑2年。

maahp 发表于 2011-6-3 14:06:30

实在是罪有应得、

渭水秦人 发表于 2011-6-3 14: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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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职代 发表于 2011-6-3 14:54:26

判得有些轻了

262581139 发表于 2011-6-4 09:16:11

前途毁了一半。

乡下人 发表于 2011-6-5 22: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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