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风暴 发表于 2011-5-16 15:39:51

可笑

看了药家鑫上诉的四点理由 着实觉得荒唐可笑!(转)]
看了药家鑫上诉的四点理由 着实觉得荒唐可笑!(转)

乡下人 发表于 2011-5-16 22:45:19

{:4_271:}

admin 发表于 2011-5-17 18:04:58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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