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无语自嵯峨
“关于《靳应禄代理裴智捐赠遗金案件》被投诉的处理情况该案是闫凤仪受生前好友裴委托代理损(捐)赠遗金一事,属风险代理案件,按规定代理人闫凤仪应该与省老法协法律工作部签订《风险代理合同》,法律工作部指派会员(法律工作者)为其代理。靳应禄却擅自与闫凤仪签定了该合同。协会接到投诉后非常重视,对靳应禄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随即协会法律工作部与闫凤仪重新签定了《风险代理合同》按规定比例收取了靳20%的管理费;为了公益捐款少受损失闫凤仪在诉讼过程中的交通费、文印费等均在靳应禄代理费中列支4629.40元付给闫凤仪(以示对靳的经济处罚)。该案终结。
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引起了你与靳之间的矛盾协会尽力维护当亊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协会曾到户县进行过协调,于去年下半年又委托袁光移对靳应禄不给领取《委托代理函》暫停了他的执业,工作部同时上报要求对靳应禄予以惩戒的意见。经协会研究决定对《靳应禄作出停止5个月的执业处罚决定》于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现仍在停止执业中。特此告知 ” 协会有权停止律师执业?这话听起来有点玄乎! 快哉风 发表于 2021-12-24 08:55
协会有权停止律师执业?这话听起来有点玄乎!
靳没有律师资格证,他充其量是一个法律工作者,证件是老法协给发的
一、说我“代理裴智捐赠遗金”简直是笑话。我根本就不认识裴智 ——裴智乃过世之人,死人怎么能委托活人?!说是笑话,其实也不是笑话,故意把水搅浑,是别有用心耳。此话怎讲?闫凤仪把钱弄丢了,请我当代理追讨,代理合同是和闫签的,当然由闫付代理费。说我“代理裴智捐赠遗金”是为了掩盖她侵吞裴智捐赠款的丑行。 二、闫起诉裴XX和XX银行,对胜诉没有信心,为了不承担任何风险,要求风险代理。其指使儿子找我的单位省老法协,企图降低收费标准,老法协领导答复说标准对着呢!老靳没有错。闫又多次到老法协的上级部门去诬告说我私自接案——我单位出了7份委托函和5份介绍信,怎么能是私自接案?又诬告说老法协领导包庇我芸芸,搅得老法协不能正常工作,为了“安慰闫”(因为管不上),劝我并停了我5个月的执业。 三、闫向老法协的上级诬告说因为我迟迟不领代理费导致她不能及时把款捐出去。真是滑稽: 执行款全部划到了闫的账上,闫扣着我的代理费不给,反诬告我不领!其故意推迟捐出,是在用这笔款为自己买理财产品赚钱(闫自己讲的)。不过“机关算尽太聪明……”——闫大概不懂孽息归属的规定吧!侵吞的利息要吐出的。
无所用 发表于 2021-12-24 12:28
靳没有律师资格证,他充其量是一个法律工作者,证件是老法协给发的
真滑稽——捏造一个靶子,再来打倒!我本来就是法律工作者,有必要持律师证吗?!何况代理合同上亦写的清清楚楚,即使心术不正,但眼睛该没有问题吧!现在用“充其量”贬低我,只能暴露你的品性。可以比较一下,看看你闫凤仪在《冷月诗魂》中是如何赞扬我的。 “有必要”有点像“莫须有”!在法律界厮混了这么久,不知道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相比,律师就是师傅,工作者是什么?“有必要持律师证吗”这才是滑天下之大稽,你倒是持一个给大家看看呀,您有这个能力持律师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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