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5月份为“消费月”惠安加入吗?
三秦都市报 - 2009-04-19本报讯 (记者王昭玮 赵明 实习生赵祖均)记者昨天从陕西省商务厅获悉,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举办消费月活动,届时,参加企业将向市民发放各种类型消费券。
据了解,本次消费月活动是我省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引导和扩大消费,拉动陕西经济稳定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消费月活动的范围包括大型超市、商场、百货店,专业店、大型餐饮、住宿企业,商品涉及服装鞋帽、家居饰品、床上用品、保健礼品、工艺礼品、家电、汽车、房地产、粮油肉菜、水产禽蛋、烟酒副食、土特产品、干果调味、果汁饮料等。省商务厅要求,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积极采取扩销措施,动员更多企业参加,让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成为活动主力军,带动全省扩大消费。
据悉,凡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均要发放各种类型的消费券,并明确发放数量、发放渠道和发放方式。对发放消费券数量较大的企业,将在启动仪式上进行逐一公布和亮相。 不可能,难不成个人能消费军火?? 所有商品都按50%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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