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左 发表于 2020-10-19 17:19:18

狼父

   李珍是个不幸的女人。和丈夫结婚后,几年没有怀上孩子。经多方治疗,总算怀上了女儿莎莎。家里重男轻女太严重。婆婆不给好脸色,丈夫也对她冷落起来。
       莎莎三年那年,丈夫和-个女子外遇直至怀孕。做B越是男孩,家里强烈要求离婚。为了争取女儿抚养权,李珍答应净身出户。
      丈夫和那女的结婚生了一个男孩。半岁时检查患上白血病。倾尽家里积蓄,骨髓配型要选亲人。
       李珍和孩子虽然过的清贫但很安宁。女儿上幼儿园,李珍一边打工,一边照顾孩子。有一天去接娃,眨眼之间没见了孩子,校长和老师找不见报了警,还是没找见。李珍放弃了工作,踏上了寻女儿的路程。
       两年过去了杳无音信,李珍有了轻生的念头。有一天,她总觉得好象有微弱的呻吟,她走近垃圾桶,看见一个女孩浑身脏丐丐的,没有了双脚,严重毁容,通过孩子清澈的眼神,总有一种欣意的感觉,于是情不止禁的喊了声“莎莎”,女儿晕了过去。
       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孩子终于会说话“妈妈,爸爸……走……我”孩子永久的闭上了眼睛。
       在孩子丢失两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惨情,难道是她亲生爸爸把孩子带走。安葬了女儿,李珍走访了丈夫村里人,得知是他爸爸为了给儿子骨隨配型,切了女儿一个肾。又把娃卖到异地。作案团伙剁了娃的双脚,又严重毁容。
       李珍来到婆婆家,笑嘻嘻从女人怀里抱过小男孩逗着玩,所有人都看着李珍,没有一个人说话。忽然,李珍眼冒火花,提起孩子双脚,奋力砸下去,在众人的呼喊声中,孩子一声惨叫,死在地上。李珍拉了拉衣服,走向公安局自首。
       公安根据情节轻重,对所有在案人分别判刑。李珍故意杀害罪判处死刑。由于情况特殊,村人联名抱不平,最后李珍免死。

自古虎狼不食子,
畜类不如枉在世。
五雷轰顶禽兽男,
人神共愤天道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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