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姑讲,她年轻出家,出家不探家。
旧时的包办婚姻,尼姑嫁给了一个傻子,生了儿女,过着难以忍受的生活,他养儿女到儿女能自理生活,实在忍受不了这种不如人的生活,抛弃了儿女选择出家。
虽然儿女事业有成,儿子当时还是蓝田县某公社的书记,女儿也是国家干部,她觉得他年轻时忍受不了痛苦,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不应该受儿女赡养,既然出家了就不回家。
尼姑年时太大,女儿把他的一个女子迁到这里,叫专门服侍。
活埋母亲事件的出现,我才明白尼姑不回家的道理。 梦馨(执笔写人 发表于 2020-5-9 10:05
不管咋说,千古骂名留下了
你说的对,不管怎样,也不该去活埋。 督促其继续养活母亲,看在他家庭困难的情份上,不要判刑了 母亲养儿十二载
儿怎忍母一年老
天哪,独身好,安乐死吧 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世事难料,悲剧呀! 可怜的法盲。{:7_870:}
页:
1
[2]